儿童使用电气实验组件测试(EN50088 A2修正案介绍和分析)

  一、儿童使用电气实验组件概念:
  儿童使用电气实验组件是指提供给八岁及八岁以上儿童组合成各种不同电路组合的电气或电子器件的组件,其主要目的不是供儿童组装成实际使用的玩具或设施,而是通过在实验和研究中演示相关物理现象,证明电气或机械原理来帮助儿童学习并获得相关知识。儿童使用电气实验组件与电气组装型组件不同。电气组装型组件是指供组装成实际使用玩具的电气、电子或机械部件的组件,EN50088+A1版中明确指出该标准适用于这类产品,而不适用于儿童使用电气实验组件。

  二、EN50088 A2修正案介绍:
  EN50088 A2修正案规定了儿童使用电气实验组件测试要求,于1997年7月1日由CENELEC正式批准,并规定欧盟各国最迟于1998年3月1日通过颁布等效国家标准或采用认可方式实施该修正案。在EN50088+A1+A2版中以附录H形式将A2修正案内容作为儿童使用电气实验组件的补充要求,其主要是钍对EN50088+A1版中不适合儿童使用电气实验组件的条款作了增删,即规定了测试条款8(输入功率),9.4(短路温升测试),9.6(活动部件锁紧温升测试),11(抗湿性),12(室温下电气强度),13(机械强度),15(电线芯线保护),不适应于电气实验组件,并对标准条款5(一般测试条件),7(标识和说明),9.9(温升测试判定),14(结构)做了部分增改。
  EN50088 A2修正案生效后,本所(扬州进出口玩具检验所)即开始进行儿童使用电气实验组件样品的检测。继2001年EN50088+A1版在全国率先一次性通过HOKLAS和CCIBLAC的考核认可,今年又在全国率先获HOKLAS和
  CNAL的儿童使用电气实验组件项目扩项认可即EN50088+A1+A2版的认可 ,为国内厂商的儿童使用电气实验组件出口提供了快速便捷的检测通道。

  三、儿童使用电气实验组件测试条款分析:
  根据EN50088+A1+A2版,儿童使用电气实验组件涉及的所有测试条款有7,9.3(正常温升测试),9.5(温控器件短接温升测试),9.7-9.9,10(工作温度下电气强度),14,16(元件),17(螺钉和接头),18(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19(耐热和防火),20(毒性和类似危害)。以上测试条款还可以根据条款6(测试选择)进行选择。儿童使用电气实验组件样品测试前须按条款5进行预处理,但无须经受EN71-1(1988)的4.3(跌落),4.4(静态强度),4.5(动态强度),4.13(拼缝拉力),4.21.3(不可拆部件拉力)相关适用条款测试。儿童使用电气实验组件是预定供儿童装配组合,因此在装配组合前每一部件都必须满足EN50088相关适用测试条款,在装配组合后,应选择采用说明书中描述的全产生最不利状况的组合来进行测试,但如果存在说明材料中没有描述而能产生比前述组合更为不利状况的合理组合也必须进行测试,除非说明书中有警告禁止进行这样的组合。

  四、标识和说明:
  实验组件样品除具备一般电动玩具的标识和说明外,其包装上必须标识WARNING:Only for use by children aged 8 years and older.,并且说明材料须符合下列要求:提供给父母或其它看管儿童的人员的说明材料中必须说明实验组件预计给儿童使用的最小年龄;必须给出关于如何装配及操作实验组件的详细说明,且说明材料的书写文字对于预计使用年龄组的儿童必须是能够理解的;必须指出可能的危害,并给出关于其电气部件、性能及如何正确运用它们的技术资料;在实验过程中会出现的所有危害,如因电池短路或电容错接引起的,必须详细描述;提供给儿童和提供给父母或其他看管儿童的人员的说明材料可以合为一个文件,也可分开为二个文件,如果合在一个文件中,提供给父母或其他看管儿童的人员的那部分说明材料应先给出;说明材料必须饮食对保护装置操作的警告,如限流装置,且必须描述随之发生的危害,如电线过热,电池喷液和过热。 .

  五、温升测试:
  实验组件样品温升测试不进行9.4和9.6条款温升测试,在测试前应充分评估实验组件样品最不利状况的各种组合并分别进行测试。在进行测试结果评判时,对于实验组件样品,只在要说明材料中给出了适当的警告,除把手、按纽和类似部件以外的其他部件表面的温升值可以超出标准规定的温升限值。

  六、工作温度下电气强度:
  测试时应根据说明材料的描述来考虑实验组件样品的各种组合,测试方法与一般电动玩具类似。

  七、结构:
  实验组件样品电源供应电压不能超过24V,且样品工作电压也不能超过24V;样品工作电流不得超过5A,输入功率不得超过50VA;供水里使用的实验组件样品不能用变压器供电;如采用变压器供电时,变压器必须是独立的;如采用电池供电时,钮扣电池或R1型电池应不可触及,可充电的电池无论处于何种位置电液不得泄漏且电解质应不可触及,所用电池不可采用并联方式连接供电;样品插头和插座与IEC83所列的插头与插座不可相互替换,也不可与符合EN60320-1标准的连接器以及器具插口相互替换;如样品含有危险活动部件、热表面或存在可能发生爆炸及火险的部位,其不可拆卸保护部件应稳妥地予以固定,并能承受相应的拉力测试;可充电池在样品里时一般应不能充电;样品中不应使用电功率输入超过20W的串激励电动机;样品内不得含有石棉。

  八、元件:
  实验组件样品中采用的元件必须在其操作性能范围内使用,对必须满足其他标准安全要求的元件,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测试。本所经认可可以接受相关测试机构的测试结果。 .

  九、螺钉和接头:
  实验组件样品中的电接头及在发生故障时会影响本标准相关要求的紧固件,应能承受样品操作使用时的机械应力。在测试时须考虑样品所有部件以及所有可能的各种组合。

  十、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在实验组件样品各部件以及所有可能的各种组合中,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在未作防尘处理时最小值为2.0和 1.5mm,在已作防尘处理时以及涂清漆或瓷漆的绕组最小值均为1.0mm。对于印刷电路板上的导电线路除了边缘处外,已作防尘处理时最小值均为0.2mm,未作防尘处理时最小值均为0.5mm。 .

  十一、耐热和防火:
  实验组件样品中支持或直接覆盖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应具有足够的抗热性能,且应能防止点燃和火势蔓延,并能经受相关测试。

  十二、毒性和类似危害:
  实验组件样品毒性按EN71-111(1994)进行测试。但EN71-111(1994)不适用于实验组件中的电子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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