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CE认证增加表面温度的要求

  德国安全技术中央部门最新发布了EK1决议(No.518-12),其中对CE认证中的GS认证做出了最新规定,这些灯具必须满足表面温度的要求,否则需要在用户使用中给出足够的安全警示。

  灯具CE认证是灯具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没有这样认证的灯具不被允许进入,这项最新的决议适用于EN60598系列的灯具,对灯具的表面温度做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如下:

  1.非功能性表面温度如果在灯具特殊标准中已有规定的依据特殊标准执行;

  2.如果没有特殊规定的,泛光照明的表面在EN 60598-1通用标准正常热试验的温度限值为90℃;

  3.非金属部件热表面温度超过75℃,金属部件热表面温度超过60℃,则在用户使用说明中给出足够的安全告示。

  这项新的灯具CE认证决议不包括以下情况:在光源照射开口之前或之后的所有部件,如反射器或防护格栅;光源照射的开口和半透明罩盖或玻璃(包括荧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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