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产品安全法例修订方案将于2013年初出台

  一名来自欧洲委员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的产品及服务安全政策官员,在布鲁塞尔召开的会议上讲述修订《一般产品安全指令》(第2001/95/EC号指令)的进展。

  《一般产品安全指令》要求欧盟境内的生产商(包括进口商)、分销商及国家监管机构履行责任,以确保在欧盟市场出售的常用消费品符合安全规定。《一般产品安全指令》旨在确保欧盟境内未受特定产品安全法例涵盖的消费品达到很高的产品安全水平。已受特定产品安全法例涵盖的产品包括玩具、化学物、化妆品及电器。两轮脚踏车未受特定产品安全法例涵盖,因此《一般产品安全指令》完全适用于两轮脚踏车。

  此外,未来规例将加入若干源自第768/2008/EC号决议的条文。条文和释义、制造商责任、进口商责任、分销商责任以及披露供应链上经济营运商身份等有关。市场监察条文则来自以前的市场监察规例765/2008。

  政策官员称,希望欧洲委员会能在2013年2月中采纳建议方案。未来的规例及市场监察条文将可进一步协调欧盟27个成员国的产品安全法例,为贸易商带来便利;另一方面,欧盟成员国有关当局势将更严格执行未来法例,防止危险产品流入市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