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包装材料指令94/62/EC进行第四次修订

  2013年2月8日,欧盟在政府公报上发布了94/62/EC的第四次修订指令2013/2/EU,新版本自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之日20天后生效。

  2013/2/EU对94/62/EC的附录I(欧盟包装指令第3条第1款对包装定义的说明性例子)进行了修订。与2004/12/EC相比,修订后附录I的示例准则(i)、(ii)、(iii)分别增加了19个、4个、3个说明性例子。此次修订了,进一步阐明了受欧盟包材指令监管的包装材料,为企业进一步解读和应对指令作出较大帮助。

  尽管94/62/EC历经多次修订,标准对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铅、镉、汞、六价铬的四项总和要求仍限定为10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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