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布拉绳窗帘安全新指令

  宁波检验检疫局WTO办公室消息,欧盟委员会于近日发布了一项针对可能对儿童造成潜在风险的窗帘拉绳和安全装置的第2011/477/EU号决议,列出了关于使用室内窗帘、拉绳窗用覆盖产品和安全装置的具体安全及信息要求,目的是防范儿童被勒绞的风险。该项决议已于2011年8月17日生效。

  此次发布的新指令为带有拉绳的窗帘设计提出了安全要求:如绳索或链子不得形成一个危险的循环圈;设计产品时应提供相应的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应作为产品整体的一部分;非整体性安全设备应在绳索或链子中注明,需在标签中表明警示信息;避免儿童操作安全设备,确保没有锋利边缘及突出部分等。其中涉及的产品包括罗马遮光帘、奥地利/带穗花缎百叶窗、百叶窗面板、透气窗、卷帘以及其他含有可能构成危险的绳索、链子结构的产品,如帷帐、防蚊网等。今后,此类产品的欧洲标准将会依照该指令要求执行。

  近些年来世界各国因窗帘拉绳而引起的伤亡事故频发,据统计,1998年,欧盟有129名儿童因为受到窗帘绳或帷帐绳索伤害而被送往医院;2008年至2010年期间,爱尔兰、英国、芬兰、荷兰和土耳其共有10起死亡事故发生;自1999年以来,美国有119起与窗帘绳有关的死亡事件发生;1986年至今加拿大有28起;澳大利亚2000年以来有10起相关死亡事故。

  儿童易被窗帘的外露绳索吸引,而在玩耍过程中颈部易被窗帘绳索缠绕而引起窒息风险,美国、欧盟等已多次对产自中国的卷帘、罗马帘等实施大批量召回,附有绳索窗帘引起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各个国家的关注。美国已于今年发布了新版《ANSI/WCMA A100.1带拉绳窗帘产品安全的最新标准》,为窗帘产品提供了更加清晰准确的定义,同时还专门规定了罗马帘和卷帘的具体测试要求和步骤。此次欧盟第2011/477/EU号决议的发布再次为窗帘产品出口企业敲响安全警钟。加之美欧向来是宁波的重要出口地区,而纺织品又是宁波的重要特色出口产品,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企业应严格按照美国及欧盟的新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特别要注意的是避免暴露儿童可接触拉绳,引起勒束危险;同时警告消费者,对于有幼小儿童的家庭尽量使用不带绳索的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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