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成员国支持制订非法木材进口条例

  欧盟理事会成员国已就一些条款达成共识,以期今后使非法木材和木材产品供应商在欧盟销售产品愈加困难。在去年年底举行的一次农业委员会会议上,各成员国一致赞同,当木材和木材产品货物进入欧盟任一成员国时,进口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据。欧盟还将进行风险评估,以阻止非法砍伐树木制成的货物投放欧盟市场。

  然而,成员国并未就全面禁止非法木材达成一致。英国、荷兰、比利时和丹麦等国更倾向于全面禁止。丹麦指出,森林乱砍伐造成了20%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并威胁到生物多样性。欧洲委员会和瑞典等则认为,全面禁止是站不住脚的:在原则上,这需要监管当局检查每批进口木材。同时,追查违法者也非常困难。这种禁令也不符合欧盟的入世承诺。芬兰、爱尔兰、立陶宛和波兰等国认为未来的条例不应对欧盟小型木材产品供应商造成过重的负担。

  欧盟未来条例管制的产品包括办公室、厨房、卧室、客厅和餐厅使用的木制家具,木制面板、各种木工板,木制画框、相框和镜框等木制工艺品,木箱、木盒和板条箱等各种木质包装。

  在未来的条例中将包含可追溯规定,强制要求经营者提供木材原产地、来源的国家和森林等基本信息,也需要确定收货人以及供应商等。此外,经营者必须自己建立尽职调查制度(diligence system),或使用由认可的监督机构建立的

  尽职调查制度。

  尽职调查制度将使各成员国主管部门能够获取所涉木材和木材产品的各种信息。该制度将基于三个要素或原则:即提供销售产品的信息(原产地,伐取的条件);风险管理程序的执行情况;和经营者接受检查的承诺。

  理事会最近达成的政治协议已提交欧洲议会二读。该协议有望在西班牙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期间(从现在到6月30日结束)得到批准。该条例在生效两年后将适用于欧盟所有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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