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化学品管理局缩短某些灭杀剂产品逐步淘汰期限

  鉴于新的灭杀剂产品法规(EU第 528/2012 号),瑞典修订了关于逐步淘汰某些灭杀剂产品的立法。修订内容涉及瑞典不再授权的产品以及已在欧盟层面评估过的含有活性物质的产品。

  新的逐步淘汰期限为 180 天加 180 天,取代了此前的 1 年加 1 年。对于已10批准的和已决定不再在欧盟层面批准的活性物质都适用。如有不同意 180 天加180 天期限的决定,这些物质的逐步淘汰期限将被列在瑞典化学品管理局法规(KIFS 2008:3)附件 3中。

  180 天加 180 天的逐步淘汰期限意味着产品可以销售至授权过期后的 180天,并在之后的 180 天内用完。

  对于未在欧盟层面评估的含有活性物质的产品,适用于此前的做法。这类产品的逐步淘汰期限通常是 1 年加 1 年。请注意通常会为每样产品制定特定的淘汰期限。该决定在KIFS 2008:3 附件 3 中列出。

  逐步淘汰期限受到瑞典化学品管理局法规 KIFS 2008:3 修正案管控。截止2013 年9 月,有两类不同的逐步淘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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