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欧盟对我国烟花产品风险预警激增

  欧盟RAPEX(非食品类风险产品快速预警)系统针对我烟花爆竹产品通报的风险预警信息呈逐年激增之势:2011年、2012年、2013年的通报数量分别为6例、37例、43例,2014年截至2月10日尚未有通报。

  通报的主要原因包括:产品燃放过程中稳定性不足、造成的声级值过高、标识不合格,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烧伤风险和视力、听力损伤。对所有发布的风险产品,欧盟均采取强制撤市措施。

  通报激增的主要原因是:欧盟烟火指令和消费类烟花产品标准在成员国范围内逐步实施,至2013年底已涵盖主要进口国,且对指令和标准的执行力度加大,产品的市场抽查日趋严格。而我国出口欧盟的烟花产品在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没有及时跟进。

  我国每年出口欧盟烟花爆竹产品约1000万箱,占烟花出口总量的37%左右。频繁的风险预警通报不仅对我国烟花爆竹产品的国际声誉带来负面影响,也易造成国内生产企业与欧盟贸易商之间的商业纠纷,不利于我烟花产品出口。

  根据计划,欧盟将于2015年7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烟火指令,进一步收紧烟花产品各项安全规定。因此,有必要迅速采取措施,减少对我国烟花出口的冲击:一是强化欧盟烟火条例与欧盟标准的宣传、培训,提醒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不要迎合进口商对产品效果的片面追求,注意控制风险;二是加强与欧盟沟通,消除双方对有关条款理解和运用上可能存在的分歧;三是在国际标准化组织框架下尽快制定统一的烟花爆竹产品国际标准。 (王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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