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例订立电力变压器环保设计规定

  2014年5月22日,欧盟《官方公报》刊登欧洲委员会第548/2014号规例,以实施关于小、中、大型电力变压器环保设计规定的第2009/125/EC号指令。

  出口至欧盟市场的电力变压器,必须符合第548/2014号规例订立的环保设计规定。该等规定针对投放市场或供使用的电力变压器,其最低额定功率为1千伏安(kVA),在50赫兹(Hz)工业输配电网络中使用。规例在刊登后第20天生效,适用于规例生效后购入的变压器。

  在欧盟装置的旧变压器逐渐以较佳型号取代,预期在2020年后每年可节省约16兆瓦时(TWh)及减少排放370万公吨二氧化碳。规例订立的最低能源效益规定将于2015年7月1日首次实施,并于2021年7月前逐步收紧。

  欧盟为达致2020年能源效益目标,已采纳20多项环保设计规例,涵盖空气调节机、天花吊扇、电脑及电脑伺服器等多种产品。现在又增添关于变压器的环保设计规例。

  第548/2014号规例第1条列出不受该规例管制的变压器清单,例如专为紧急装置而设及于深水使用的变压器,或直接连接熔炉的变压器。

  第548/2014号规例界定,设备最高电压不超过1.1千伏(kV)者为小型变压器;设备最高电压高于1.1千伏但不超过36千伏,以及额定功率等同或高于5千伏安(kVA)但低于40兆伏安(MVA)者为中型变压器。设备最高电压超过36千伏,额定功率等同或高于5千伏安,或是不论设备最高电压,额定功率等同或高于40兆伏安者,为大型变压器。

  规例第2条载有其他重要的技术定义。贸易商宜细阅第1及2条,以判断其产品是否受该规例管制。

  规例附件I载有详细的变压器环保设计规定,例如若干类中大型变压器的最低能效表现要求,并提及关于产品资料的规定,以及核实程序中需要提供的技术文件。

  规例附件III说明核实程序,即环保设计指令(2009/125/EC)所指的市场监管检查。成员国须在每个型号抽取1个进行测试,其结果须符合附件I所列的适用规定。鉴于中大型变压器的重量及体积,当局可以在变压器启用前,在生产商的处所进行核实程序。附件II列出各种型号的测量及计算方法。

  2015年7月1日起,生产商须就规例涵盖的变压器提供新产品资料。任何有关的产品文件必须包含规例第1(3)条所列的资料,生产商的免费登入网站亦须提供该等资料。

  附件IV列出市场可以提供的最佳中型变压器技术,作为指标基准。

  规例生效后3年内,欧洲委员会将检讨有关技术进展,并向谘询论坛汇报结果。欧委会提交检讨报告后,第548/2014号规例的涵盖范围或会扩大。

  检讨将评估若干事项,包括能否为所有中型变压器订立高峰效率指数(Peak Efficiency Index)的最低值;能否把核心变压器造成的能量流失,与电压调节功能部件造成的能量流失分隔开来;为小型及单相变压器订立最低表现要求是否合适等。

  第548/2014号规例订立的环保设计规定,载于以下网址: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JOL_2014_152_R_0001

  详情:

  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article/%E6%AC%A7%E7%9B%9F%E5%95%86%E6%83%85%E5%BF%AB%E8%AE%AF/%E6%AC%A7%E7%9B%9F%E6%96%B0%E4%BE%8B%E8%AE%A2%E7%AB%8B%E7%94%B5%E5%8A%9B%E5%8F%98%E5%8E%8B%E5%99%A8%E7%8E%AF%E4%BF%9D%E8%AE%BE%E8%AE%A1%E8%A7%84%E5%AE%9A/baeu/sc/1/1X000000/1X09Y5F6.htm#sthash.FKSyMqIN.dp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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