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颁布统一烟草管理新条例 电子烟管理出新规

  2016年5月4日,据法国媒体报道,欧盟法院近日颁布了统一烟草管理新条例,此外还公布了欧盟关于电子烟管理的新规定。

  欧盟法院最终做出了裁决——本周三,欧盟法院驳回了波兰和美国烟草公司菲利普莫里斯关于反对禁止加入薄荷等香料以及统一包装的上诉,并且宣布了关于烟草管理的欧盟指令。

  此外,坐落于卢森堡的欧盟法院还公布了由欧盟立法机构制定的关于香烟包装的新规定,其中尤为重要的就是在香烟包装的明显位置显示健康警示标志。

  禁止制造更具“诱惑性”的薄荷味香烟
  据欧盟条例规定,每只香烟上必须要有一条警示性语言信息和一张彩色照片,且必须覆盖香烟包装表面65%的面积。
  欧盟最高法院认为,禁止向香烟上贴旨在促进消费的标签这一规定是合理的,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
  同时欧盟法院也表示,对于欧盟成员国来说,也存在保持自己国家的现状或制定独立的新条例的可能性。这些条列涉及对于香烟包装的不同规定。欧盟法院也着重强调了禁止向香烟中添加薄荷等香料的禁令,因为此种香料会使香烟变得更具诱惑性从而促进消费,而这与抵抗烟瘾及长期依赖的斗争是相悖的。然而,欧盟成员国波兰对此条禁令表示质疑。

  波兰对于烟草的立法约束性不足
  欧盟法院表示,尽管波兰提高购买含薄荷香烟者的年龄限制并且在香烟外包装上规定了健康警示,但是,波兰的立法机构对于烟草的规定约束性依旧显得不足。
  最后,欧盟法院办颁布了适用于电子烟的特殊条例,包括每毫升20克尼古丁的限制,还有一系列要求及禁令。欧盟法院表示:“通过给电子烟制定严格的法律体系,当然,与烟草制品的法律相比并不是那么严格,欧盟的立法者并没有违反平等对待的原则。”
  欧盟法院的此次判决结果还强调,如今电子烟的市场正处于不断扩张阶段,因此对于电子烟市场内部的统一立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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