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实施专业冷藏设备环保设计及能源标签措施

  今年夏天,商用冰箱的新环保设计要求在欧盟开始生效。一年多前,欧盟《官方公报》于2015年7月8日刊登欧委会第2015/1095规例,订立投放市场的专业冷藏柜及风柜的环保设计要求。

  该规例适用于电源操作的风柜和电源操作的专业冷藏柜,包括出售用作冷藏食品和动物饲料者。

  规例附件II列出专业冷藏柜及风柜的环保设计要求,附件V 列出冷凝装置的环保设计要求,而附件VII则列出工业加工冷却装置的环保设计要求。向欧盟出口这些产品的香港制造商应仔细研究这些附件的技术要求。

  从2016年7月1日起:
  冷凝装置必须符合附件V 的第1(a)项及第 2项订出的要求。
  工业加工冷却装置必须符合附件VII 的第1(a)项及第 2项订出的要求。
  专业冷藏柜必须符合附件II 的第1(a)(i)项及第2(a)项订出的要求。
  重型冷藏柜必须符合附件II的第1(b)项及第 2(a)项订出的要求。
  风柜必须符合附件II的第 2(b)项订出的要求。
  规例第3条及相关附件则订明其后实施更严格环保设计要求的日期。
  此外,第2015/1095号规例所涵盖的设备供应商必须在网上及使用说明书中披露其能源效益等级和制冷能力等其他参数。
  所有生产商必须确保已为产品进行相关合格评定程序,以及拟备所需的技术文件(参见规例第4条)。成员国的市场监督机构在检查产品是否合格时,须依照欧委会第2015/1095规例附件IX、X和XI订明的核实程序。
  除环保设计要求外,「冷藏柜」还必须附有能源效益标签。另一项规例,即欧委会第2015/1094号授权规例就专业冷藏柜的能源效益标签作出规定,据称是第一个专门针对专业设备的新能源标签。
  标签规例就专业冷藏柜的标签及应提供的产品补充资料订立规定。该规例适用于电源操作的专业冷藏柜,包括出售用作冷藏食品和动物饲料者。不适用标签规定的产品类型请参阅第2015/1094号规例第1条。
  自2016年7月1日起,供应商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专业冷藏柜必须确保符合以下规定:
  每个专业冷藏柜必须有印刷标签,其格式及所含资料应符合附件III的规定;
  每个专业冷藏柜型号必须向经销商提供电子标签,其格式及所含资料应符合附件III的规定;
  必须提供符合附件IV规定的产品标识卡;
  每个专业冷藏柜型号必须向经销商提供符合附件IV规定的电子产品标识卡;
  必须向成员国主管机构提供符合附件V规定的技术文件;
  任何涉及特定专业冷藏柜型号和包含能源相关或价格资讯的广告应说明该型号的能源效益等级;
  任何涉及特定专业冷藏柜型号并说明其特定技术参数的技术宣传资料应包含该型号的能源效益等级;
  简单来说,如家用产品般,企业对企业的能源效益标识将包含A +、A++和A+++几个类别。不过,根据目前欧委会的建议,日后将改为A到G的等级制度。

  详情参见:
  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article/%E6%AC%A7%E7%9B%9F%E5%95%86%E6%83%85%E5%BF%AB%E8%AE%AF/%E6%AC%A7%E7%9B%9F%E5%AE%9E%E6%96%BD%E4%B8%93%E4%B8%9A%E5%86%B7%E8%97%8F%E8%AE%BE%E5%A4%87%E7%8E%AF%E4%BF%9D%E8%AE%BE%E8%AE%A1%E5%8F%8A%E8%83%BD%E6%BA%90%E6%A0%87%E7%AD%BE%E6%8E%AA%E6%96%BD/baeu/sc/1/1X2ZT68A/1X0A7BMH.htm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