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将于今年6月起修改噻嗪酮和乙氧氟草醚的审批条件

  欧盟委员会近日宣布从2017年6月21日起,修改杀虫剂/杀螨剂成分噻嗪酮和除草剂成分乙氧氟草醚的审批条件,最晚应于2018年6月21日前结束。

  欧盟委员会指出,噻嗪酮仅可用于非食用作物,审批条件应包括适当的风险缓解措施。具体注意事项有:
  - 操作人员和工人的安全,确保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 用于温室中轮作作物需保证合理间隔期
  - 注意对水生生物造成的风险,采取适当措施降低风险。

  欧盟委员会指出,乙氧氟草醚只能在秋季至早春期间使用,每年每公顷使用量不得超过150 g,喷洒于近地面处。审批条件应包括适当的风险缓解措施,如无喷雾缓冲区和减量喷嘴等,并提供相应的产品标签。其余注意事项如下:

  - 操作人员的安全,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 注意对水生生物、食用蚯蚓的哺乳动物、地下活动生物以及非目标节肢动植物造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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