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实施苯酚使用限制 绍兴出口玩具严格要求

  为了减少玩具中化学物质对儿童造成的伤害,2017年5月4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欧盟委员会指令(EU)2017/774,修订玩具安全指令(Directive 2009/48/EC),对专为3岁以下儿童使用和其他会放入口的玩具实施苯酚使用限制。修订内容如下:在2009/48 / EC指令附件二附录C中,增加以下条目:物质:苯酚;CAS号:108-95-2;限值:根据EN 71-10:2005和EN 71-11:2005中规定的方法,聚合材料5 mg / L(迁移极限);根据EN 71-10:2005和EN 71-11:2005中规定的方法,作为防腐剂10 mg / kg(含量限制)。成员国应在2018年11月4日前通过并公布遵守本指令所需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并应立即向委员会通报这些规定的案文。应于2018年11月4日起实施。

  苯酚(CAS号:108-95-2),常作为酚醛树脂的单体用于生产玩具的胶合板。苯酚在玩具中的来源还包括聚合物中酚类抗氧化剂的降解。游戏机、儿童帐篷或者游戏隧道、包装膜、沐浴玩具和其他充气玩具、聚氯乙烯(PVC)中都可能含有苯酚。此外,苯酚也可被用作水性液体玩具的防腐剂,如吹泡泡玩具、水性液体油墨等。

  绍兴辖区内有不少玩具出口企业,欧盟玩具安全指令影响到辖区内不少出口儿童帐篷企业。为此绍兴检验检疫局提醒辖区玩具出口企业,及时关注欧盟玩具安全指令新变化,严格按进口国产品质量要求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国的法律法规要求,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原标题:欧盟玩具安全指令增加苯酚限制 绍兴出口玩具企业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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