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双酚A新规:婴幼儿食品接触产品不得检出BPA迁移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食品接触清漆、涂层和塑料中的双酚A(BPA)法规草案,要求食品接触清漆和涂层中的BPA迁移量不得超过0.05mg/kg,并且供婴幼儿使用的食品接触塑料中不得检出BPA迁移。该草案意见反馈截止至2017年9月20日。一旦该草案被接受,将从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OJ)上发布的第20天开始生效,并自生效6个月后开始正式实施。实施日期前合法投放市场的产品可以正常售卖直至库存清空。

  据了解,2016年3月份欧盟曾向WTO递交了相关草案,进行了类似的修订。本次发布的草案与之前相比,增加了婴幼儿食品接触塑料制品BPA迁移不得检出的要求,同时新增符合性声明的要求。符合性声明的内容包括:制定符合性声明的运营商的名称及地址、制造或进口涂层材料或物品的运营商名称及地址、测试实验室的名称、涂层材料及物品的名称等七项内容。

  BPA是聚碳酸酯、环氧树脂、聚砜、聚芳酯、酚醛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等产品的重要原料,广泛用于食品包装材料、医疗器械、奶瓶、水瓶、眼镜片以及其他数百种日用品的制造过程。在受热后,BPA很可能从容器或包装材料中迁移到食物和饮料中。许多研究表明接触BPA,可能会影响到神经功能发展和免疫系统的功能,尤其是对婴幼儿而言。BPA还能模拟雌性荷尔蒙,扰乱内分泌系统,可能引发生育问题:性早熟、影响胸部发育和生殖功能,甚至导致各种与激素相关的癌症。因其具有环境激素属性和致癌、致畸、生殖毒性,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对BPA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控制其使用。欧盟近两年连续收紧BPA使用限量,2016年12月,REACH法规附件XVII限制物质清单正式新增了BPA的限制要求,热敏纸中的BPA不得超过0.02%。2017年1月,BPA因具有生殖毒性被加入SVHC清单。今年5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修订BPA限量,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或可被放入口中的玩具,双酚A的限量自0.1mg/L收紧至0.04mg/L。7月,SVHC清单再次修订BPA的危害属性,新增内分泌干扰属性。

  食品接触产品一直是我国出口的重要产品,2017年前7月,仅食品接触塑料制品出口额就达到47亿美元,其中欧盟市场占据重要的位置。但是,在出口额节节攀升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由于质量问题遭遇国外通报的案例时有发生。各类重金属、甲醛、芳香胺等超标问题屡见不鲜,仅前7月,欧盟RASFF就通报了我国出口食品接触产品问题45起。因此,新规的实行和不断更新升级将迫使企业加快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付出更高的检测成本。

  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食品接触产品出口企业,欧盟食品接触涂层制品BPA草案的发布,标志着欧盟对BPA的管控愈发严格,企业应跟踪法规最新动态,严格按照更新内容进行生产和出口,特别要注意符合性声明的要求,加强与国外客户的沟通,在产品设计阶段到量产阶段都要进行科学的安全评估,尽早确保相关产品达到新规要求,规避出口风险。同时完善质量过程管理体系,加强对原辅料采购及关键工序的动态监管,重点加大对食品接触涂层中BPA的检测力度,避免因不符合进口国要求而遭遇退货,承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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