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限制物质清单新增23种CMR物质

  央广网宁波10月9日消息(记者杜金明 通讯员陈佳亮 周宇)近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法规,REACH法规(EC)No1907/2006附件XVII限制物质清单新增23项CMR物质,并针对之前的2项CMR物质信息进行了更新。这是近年来,欧盟针对REACH法规CMR物质监管方面的较大一次政策调整。

  什么是CMR物质?
  CMR物质是欧盟REACH法规框架下规定的一类有害物质,具体指致癌(Carcinogenic)、突变(Mutagenic)、有生殖毒性(Toxic to Reproduction)的物质。CMR物质被分成三类,一是CMR1,是指根据足够的人体证据,知道它们是对人体的CMR物质;二是CMR2:根据大量的动物试验证据,应当被认为它们是对人类的CMR物质;三是CMR3:人们关心的、但又缺乏大量信息以确定它们是否属于CMR2的物质。欧盟REACH法规引发高度关注的有害物质的核准体系,并且把CMR1和CMR2物质列为高度关注的有害物质中,这些物质将被逐步引入REACH法规附录XIV中。对于一些危害比较严重的CMR物质则会被列入限制物质清单,即REACH法规附录XVII限制物质清单中第28、29、30条,禁止被投放市场或用于供应普通公众(除特殊情况外)。

  此次被列入限制物质清单的CMR物质有哪些?
  此次共有23种CMR物质被列入限制物质清单,其中致癌物质2种,致基因突变1种,生殖毒性物质20种。其中5种物质在法规生效日当天,也就是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开始生效,其余物质在2018年3月1日生效。5种在法规生效当日的物质是:四氢-2-呋喃甲醇(四氢糠醇);砷化镓;三丁基锡化合物(本附件其他地方已经包含的三丁基锡化合物除外);1,2-苯二甲酸二己基酯(含支链和直链);咪唑。另外18种在2018年生效的是:1,2-二氯丙烷;具有代表性组成的玻璃纤维;3,7-二甲基-2,6-辛二烯腈;溴鼠灵;铅粉[粒径<1mm];铅粉[粒径≥1mm];双酚A(4,4`-异亚丙基双酚);十二烷基-苯酚(支链[1]2-十二烷基-苯酚,支链[2]3-十二烷基-苯酚,支链[3]4-十二烷基-苯酚,支链[4]四丙烯基苯酚衍生物[5]);氯鼠酮;杀鼠醚;鼠得克;氟鼠酮;氧化硼钠[1](四水八硼酸二钠[2]);溴敌隆;噻鼠灵;全氟壬酸([1]钠盐[2]铵盐[3]);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氟菌唑。

  上述法规生效后对企业和产品出口欧盟有什么具体影响?
  法规生效后,至少有三方面要求需要立即执行。一是出口商品在包装上标注“仅限专业用户使用”的要求对物质或其混合物都适用。也就是说上述要求不仅仅针对物质本身,还涉及到物质中的组分。二是以上这些物质即被禁止投放市场或供应给普通公众使用。这里包括欧盟内部生产销售使用和欧盟以外的地方进口销售使用。三是这些物质在混合物中的含量也必须满足(EC)No1272/2008中的特定限量,也就是说即便是混合物也不能豁免相关限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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