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欧科技受邀出席上汽供应商REACH法规宣贯会

  2017年11月14日,由上汽集团乘用车公司组织的欧盟REACH法规宣贯会在上海如期召开。来自上汽集团公司、瑞欧科技以及全国各地的近160名供应商代表参加了本次宣贯会。

  作为国内汽车产品应对欧盟REACH的专业合规机构-瑞欧科技消费品服务部受邀参与本次宣贯会,宣贯会上瑞欧科技技术研究员尹洁女士就”上汽供应商汽车产品应对欧盟REACH法规”作了专题演讲。

  瑞欧科技分析的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品的主要义务如下:
  通报义务
  (1)单个SVHC物质存在物品中的浓度大于0.1%(重量比W/W);
  (2)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每年制造或者进口的物品中单个SVHC物质的总量超过1吨;
  (3)该物质作为此项用途尚未被注册过。

  信息传递
  根据REACH法规第31条款及附件Ⅱ的规定,当混合物中含有候选清单中的SVHC,在非气体混合物中的含量超过0.1%(质量分数)或在非气体混合物中含量超过0.2%(体积分数)时,必须提供SDS。
  根据REACH法规第33条款的规定,当物品含有候选清单中的SVHC含量超过0.1%(质量分数)时,如接受方提出要求,应在45天内提供保证安全使用的足够信息。

  限制义务
  根据REACH法规第67条款,物质、混合物中的物质或是在成品中的物质,除非该物质的使用在限制物质清单下不受限制,否则不得制造,投放市场及使用。
  如果您需要汽车及零部件应对REACH的相关资料,烦请联系瑞欧科技消费品服务部陈明先生,0571-87007583,chenming@reach24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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