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正式限制化妆品中花生油及提取物、衍生物和氢化小麦蛋白

  2017年12月5日,欧盟公报(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公布欧盟委员会 (EU) 2017/2228 号修订案,正式对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附录III进行修订,将化妆品中花生油及其提取物和衍生物的花生蛋白最高含量限制在0,5ppm,氢化小麦蛋白的水解多肽类最大平均分子量平均值限制在3,5 kDa。

  欧盟成员国近期指出,化妆品中使用花生油及其提取物和衍生物存在安全问题——皮肤暴露在花生油中可能引发皮肤过敏。2014年,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在其建议SCCS/1526/14中确认上述的安全问题是存在的。在该建议中,SCCS认为没有足够的数据来规定非敏人群的安全皮肤暴露水平。此外,基于易敏个人经口摄入花生蛋白的文件记录安全水平,以及行业提炼花生油中蛋白质的能力,含最大允许浓度为0.5ppm蛋白质的花生油以及提取物和衍生物在化妆品中使用是可接受的。

  同时,成员国还提出含氢化小麦蛋白的安全问题。一些列使用含氢化小麦蛋白化妆品引起接触性荨麻疹,后因摄入含小麦蛋白发生过敏性休克的案例被报道。SCCS在其建议SCCS/1534/14中认为,在化妆品中使用多肽类最大平均分子量平均值限制在3,5 kDa的氢化小麦蛋白,对消费者是安全的。

  基于SCCS给出的建议,使用含花生油及其提取物和衍生物及氢化小麦蛋白的化妆品,对人体健康存在潜在风险。为确保上述种类化妆品的使用安全性,其所含的花生油及其提取物和衍生物的最大浓度应设为0.5ppm,氢化小麦蛋白质的多肽类最大平均分子量平均值应限制在3,5 kDa。为此,欧盟委员会对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附录III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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