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评估7种物质 最终或禁止在电器及电子设备中使用

  欧洲委员会已委任Oeko-Institut及Fraunhofer IZM等两家外部机构进行一项研究,目的是为《限制有害物质指令2》(RoHS 2)的限制有害物质清单检讨工作提供支援,以及评估一项新的豁免要求。RoHS 2指令即欧盟《第2011/65/EU号指令》,对多种在电器及电子设备中使用的有害物质设定限制。

  指令的附件II列出禁止或将会禁止在电器及电子设备中使用的物质名称,以及每种受限制物质在这些设备中的含量上限。目前受限制的物质包括铅(0.1%)、汞 (0.1%)、镉(0.01%)、六价铬 (0.1%)、多溴联苯 (PBB,0.1%)、多溴联苯醚 (PBDE,0.1%),以及4种邻苯二甲酸酯,即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EHP,0.1%)、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BBP,0.1%)、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0.1%)及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0.1%)。

  RoHS 2指令第6条规定,欧委会须定期检讨指令附件II的限制物质清单。据此,欧委会在2012至2014年期间制订了一种物质评估办法,并就若干物质是否要受限制进行了检讨。结果,上述4种邻苯二甲酸酯被纳入附件II,2019年7月起禁止在电器及电子设备中使用。

  研究旨在为进一步检讨限制物质清单提供支援,并评估一项在RoHS 2指令下的新豁免要求。研究包括「物质限制检讨」和「豁免评估」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下列工作提供技术和科学支援:

  第1项工作包括更新现有评估办法,以便识别和评估可能要加以限制的物质;
  第2项工作涉及物质评估,以便检讨和修订附件II的受限制物质清单;
  第3项工作是针对在电器及电子设备中使用的特定物质清单,确定其定量使用数据。
  研究的第二部分为评估豁免办法(第4项工作)及豁免评估(第5项工作)提供技术和科学支援。值得注意的是若干被禁物质已获豁免,又或被禁物质的某些具体应用可获豁免一段时期(特别是在替代品尚未出现或尚未可行的情况下)。为了执行这些工作,研究机构将查找现有文献及直接谘询利益相关者,藉此收集资料。

  研究机构在2018年4月进行了第一次对利益相关者的谘询,目的是收集关于下列7种物质的资料。这些物质将接受评估,以便决定是否需要修订附件II的限制物质清单。受评估的物质有:

  三氧化二锑(阻燃剂);
  四溴丙二酚(TBBP-A,阻燃剂);
  磷化铟(InP);
  中链氯化石蜡(MCCPs)-链烷,14-17,氯代;
  铍及其化合物;
  硫酸及氨基磺酸镍;
  二氯化钴及硫酸钴。
  进行谘询的作用是收集及评估利益相关者提供的资料,以便向欧洲委员会提出物质限制建议。不过,最终决定是否进行修订,把新物质列入RoHS指令的限制清单,是欧洲多个机关的责任,包括欧洲议会、欧盟成员国部长理事会及欧洲委员会。

  这项研究将于稍后进行另外两次谘询。第一次是要为现正编写的物质检讨办法手册收集资料和意见,以及收集在电器及电子设备中使用物质的有关资料。最后一次是要收集资料和意见,为受评估的7种物质起草档案,以及针对电器及电子设备中存在的某些物质收集资料,以便在第3项工作中确定其优先处理次序。

  请点击以下连结,浏览有关的谘询及研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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