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证书新旧指令转证更新

  2014年3月,欧盟官方期刊公布了两项指令,分别为新CE-LVD低电压指令2014/35/EU和新CE-EMC电磁兼容性指令2014/30/EU。

  新指令内的条款于2016年4月20日起正式实施,届时旧指令自动失效。这两个新指令的实施将对电气产品出口欧盟带来重大影响,而目前CE的证书大多是旧版本的LVD指令2006/95/EC和EMC指令2004/108/EC, 如果持有旧证书的客户需要申请转为新版本的证书,可参考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在铭牌上进行信息标注。
  A.若产品在欧洲生产、制造和销售,铭牌上必须有:
  I.制造商名称
  II.制造商商标
  III.制造商地址
  B.若产品在欧洲以外的地区生产、制造,在欧洲销售,铭牌上必须有:
  I.进口商名称
  II.进口商商标
  III.进口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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