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oHS指令2.0(2011/65/EU)于2011年7月21日正式生效,取代之前的版本2002/95/EC。2015年6月4日,4项邻苯经修订案(EU)2015/863被正式纳入RoHS 2.0指令限制清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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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10项限制物质进入1年倒计时,将于2019年7月22日正式开始生效实施:
物质
CAS号
限量/ppm
产品类别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117-81-7
1000
第1类:大型家用电器
第2类:小型家用电器
第3类:信息技术和通讯设备
第4类:消费类设备
第5类:照明设备
第6类:电动工具
第7类: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
第10类:自动售货机
第11类:不在上述类别范围内的其他电子电器产品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
85-68-7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
84-74-2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
84-69-5
镉,Cd
7439-97-6
100
第11类产品
汞,Hg
7439-92-1
1000
铅,Pb
7440-43-9
六价铬,Cr (VI)
7440-47-3
多溴联苯,PBBs
59536-65-1
多溴二苯醚,PBDEs
39种混合物
自2019年7月22日起,欧盟市场除了医疗设备和监控工具外的电子电气设备必须实行该强制管控,成员国应确保投放市场的产品,包括其用于维修、再使用、更新其功能或提升其容量的电缆和零配件中,不得含有以上物质。希科检测提醒相关企业:及时按照法案对自己的产品进行审核,保证产品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