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欧盟REACH法规SVHC高度关注物质清单正式增加至197项

  2019年1月15日- ECHA正式增加新的5种物质进入到SVHC清单中,包含了四种多环芳香烃物质和一种苯酚物质。另外一种物质也由于欧盟委员会的决议,正式加入到SVHC清单。SVHC总数从191个也增加到197个。具体为大家介绍:
  
  01
  
  REACH法规
  
  REACH ( 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 是欧盟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涉及3万多种化学物质,多达300万-500万种商品,要求年产量或进口量1t以上的所有现有或新的化学物质均需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程序,并提供相关的使用安全性信息(SDS)。REACH法规以“一种化学物质,在尚没有证明其存在危险之前,它就是不安全的”为理论依据,制定了“预防与替代、责任倒置、统一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最复杂的技术贸易壁垒措施。
  
  02
  
  REACH管控的物质的危害及管控
  
  1、根据REACH法规第57和58条款,在REACH管控的物质中具有致癌、致畸变、生殖毒性(CMR 1类和2类物质)、强持久生物累积性有毒物质(PBT)、非常持久和强生物积累物质(vPvB)以及对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或内分泌干扰的物质为高关注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简称SVHC),并记录于法规附录XIV中。
  
  2、高关注物质不允许随便使用,只有经过授权才可添加至产品中。根据REACH法规第7.2条款的规定,当物品中含有SVHC候选清单中的物质质量分数超过0.1%,并且该物质每年进入欧盟超过1吨/年/公司,则该物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 提交欧盟 REACH法规第7条第(4)款所要求的资料。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豁免通报。
  
  03
  
  REACH范围及豁免
  
  1、REACH范围:REACH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因为它适用于制造,进口,投放市场或在欧洲共同体内使用的所有化学物质,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混合使用,也可以在预定释放的物品中使用。某些物质免于REACH的整体范围,而其他物质则免于法规的某些部分。
  
  2、豁免包括:
  
  (1)放射性物质
  
  (2)那些受海关监管的人
  
  (3)非分离中间体
  
  (4)物质运输
  
  (4)浪费
  
  3、其他物质可以免除REACH的某些方面,只要它们受到其他现有欧盟立法的监管。
  
  例如:
  
  (1)用于人类或兽医用途的药品
  
  (2)食物或饲料
  
  (3)植物保护产品和杀菌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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