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我国部分出口产品增加官方管控措施

  2019年10月29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10月2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19/1793条例,发布对特定第三国的商品进入欧盟市场临时增加官方控制和紧急管理措施,该条例生效日期为2019年12月14日。涉及我国的产品包括:枸杞、辣椒、茶叶和花生,其中花生为此次新增强化监控的产品。具体如下:
  
  食品
  
  代码
  
  项目
  
  监控频率(%)
  
  枸杞(食物 – 新鲜、冷藏或干燥)
  
  ex 0813 40 95
  
  欧盟条例(EC)第396/2005号第29(2)条监控计划中所列农药(限于植物源性产品中监测的农药),双甲脒、尼古丁
  
  20
  
  ex 0810 90 75
  
  甜椒(食物 – 压碎或磨碎)
  
  ex 0904 22 00
  
  沙门氏菌
  
  20
  
  茶,无论是否调味
  
  902
  
  欧盟条例(EC)第396/2005号第29(2)条监控计划中所列农药(限于植物源性产品中监测的农药),唑虫酰胺
  
  20
  
  花生
  
  1202 41 00
  
  黄曲霉毒素
  
  20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98532284031&uri=CELEX:32019R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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