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猪肾蛋白提取物作为新型食品的使用条件

  2024年7月30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4/2048,修订猪肾蛋白提取物(Proteinextractfrompigkidneys)作为新型食品的使用条件,本条例在发布后第二十天生效。

  实施条例(EU)2017/2470的附件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授权新型食品

  使用条件

  猪肾蛋白提取物

  指定食品类别

  最高水平

  指令2002/46/EC定义的食品补充剂

  每日12.6mg猪肾蛋白提取物,其中二胺氧化酶(DAO)含量为0.9mg,每日分3次服用,每次DAO最高含量为0.3mg

  (EU)609/2013定义的特殊医疗用途食品

  根据产品适用人群的特殊营养需求,但每日猪肾蛋白提取物摄入量不得超过12.6mg(含0.9mg/天DAO)

  来源:欧盟官方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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