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氟吡菌酰胺等4种农药在某些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2024年10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4/2640号条例,修订1,4-二甲基萘(1,4-dimethylnaphthalene)、二氟乙酸(Difluoroaceticacid)、氟吡菌酰胺(Fluopyram)和氟吡呋喃酮(Flupyradifurone)在某些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在法规(EC)No396/2005号条例的附件II中,1,4-二甲基萘、二氟乙酸、氟吡菌酰胺和氟吡呋喃酮四栏替换为以下内容:

  农药残留和最大残留水平(mg/kg)(部分产品)

  代码

  食品类别

  1,4-二甲基萘

  二氟乙酸

  氟吡菌酰胺

  氟吡呋喃酮

  0110010

  柚子

  0.05

  0.05

  0.5

  3

  0120010

  杏仁

  0.05

  0.04

  0.03

  0.02

  0130010

  苹果

  0.05

  0.2

  0.8

  0.6

  0500080

  高粱

  0.05

  0.3

  4

  3

  0632010

  草莓

  0.05

  0.1

  40

  0.05

  0820040

  豆蔻干籽

  0.05

  0.1

  0.05

  0.05

  据了解,本法规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自2025年4月30日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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