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1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2024/2895号法规,修订(EC)2073/2005号法规附件I第1章(食品安全标准)条目1.2中食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相关要求;新要求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该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日后生效。修订前后的内容如下表所示。
食品类
微生物/其毒素、代谢物
采样计划
限量
分析参考方法
适用标准的阶段(修订后)
适用标准的阶段(修订前)
n
c
m
M
能够滋生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的即食食品(供婴儿食用和用于特殊医疗用途的食品除外)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
5
0
100cfu/g(注1)
EN/ISO11290-2(注2)
在保质期内投放市场的商品
在保质期内投放市场的商品
5
0
在25g中未检出(注3)
EN/ISO11290-1
在保质期内投放市场的商品
在食品离开食品经营者的直接控制之前,生产厂
注:(1)如果生产食品经营者能够向官方证明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的水平在食品的整个保质期内不会超过每克100cfu的限量,则应适用本标准;
(2)将1ml接种物接种在直径为140mm的培养皿或三个直径为90mm的培养皿上;
(3)如果生产食品经营者未能向官方证明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的水平在食品的整个保质期内不会超过100cfu/g的限度,则应适用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