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克隆正式纳入POPs法规限制清单

  2025年9月25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2025/1930号条例,正式将得克隆(DechloranePlus)纳入POPs法规限制清单,20天后自动生效。截止目前,欧盟POPs限制清单物质总计32项,SGS能为企业提供欧盟POPs合规一站式解决方案。

  同时,针对斯德哥尔摩公约管控物质及各国POPs类似法规,SGS皆能提供测试、咨询、培训等合规方案。各国POPs类似法规如下:

  中国污染物管控要求(中国POPs);

  日本化审法一类物质(日本POPs);

  澳大利亚IChEMS登记册(澳大利亚POPs);

  加拿大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案SOR/2012-285及其2022版草案(加拿大POPs);

  新加坡1999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相关高风险物质(新加坡POPs);

  美国TSCA&TPCH法规等。

  (EU)2025/1930关于得克隆的管控要求

  得克隆(DechloranePlus),包括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

  CAS号

  EC号

  13560-89-9

  135821-03-3

  135821-74-8

  236-948-9

  就本条而言,第4条第1款(b)点适用于得克隆的浓度:

  (a)2028年4月15日之前存在于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的,≤1000mg/kg(0.1%重量比);

  (b)2028年4月15日之后存在于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的,≤1mg/kg(0.0001%重量比)。

  下列用途允许豁免投放市场和使用:

  (a)航空、航天及国防应用——至2030年2月26日;

  (b)医疗成像应用——至2030年2月26日;

  (c)放射治疗设备及装置——至2030年2月26日;

  (d)以下产品的备件及维修:

  (i)陆地机动车辆;

  (ii)农业、林业、建筑用固定式工业机械;

  (iii)船舶、园林、林业及户外动力设备(不含前述ii项);

  (iv)航空、航天及国防应用;

  (v)分析、测量、控制、监测、测试、生产及检验仪器;

  若在生产过程中已使用得克隆,可继续至产品报废或2043年12月31日(以先到者为准);

  (e)以下产品的备件及维修:

  (i)(EU)2017/745范围内的医疗器械及其配件;

  (ii)(EU)2017/746范围内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及其配件;

  若在生产过程中已使用德克隆,可继续至产品使用寿命结束。

  委员会最迟须于2028年4月1日评估是否延长第2款(a)(b)(c)项豁免。

  在2(a)-(d)项相关豁免到期日或之前已在欧盟使用的含得克隆物品可继续使用。

  2043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位于欧盟境内的第2款(d)(iv)点所述含得克隆备件,允许继续投放市场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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