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6日,欧盟委员会就(EU)2025/40《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的实施条例草案启动公众咨询,目标是为生产者登记建立统一的登记格式和报告要求。
一、登记要求(附件一)
生产者(或其生产者责任组织、授权代表)办理登记时,须提交以下信息:
部分
内容
A部分
生产者基本信息:名称、法律形式、地址、税务/增值税号、品牌名称、联系方式等
B部分
生产者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EPR)的方式:自行合规或委托生产者责任组织(PRO),并附相关授权文件
C部分
生产者责任组织出具的合规证明
D部分
授权代表信息(适用于非欧盟生产者):名称、地址、税号、所代表的生产者等
关键要求:信息须以电子方式提交,支持全自动化处理及批量验证。若成员国内设有多个包装废弃物管理系统,则须分别为每个系统单独注册。
二、报告要求(附件II)
生产者须每年报告包装投放量及废弃物处理数据,并根据年度投放量使用不同表格:
部分
适用对象
报告内容
A部分
年投放量≥10吨的生产者
按重量详细报告投放市场的包装量,按主要材料分类(玻璃、纸/纸板、铁、铝、各类塑料、木材、纺织品、陶瓷及其他23个类别)
B部分
年投放量<10吨的生产者
简化报告,材料类别较宽泛
C部分
所有相关方
单独收集的一次性塑料饮料瓶及金属饮料容器(容量≤3升)的数量,并区分是否纳入押金返还系统
D部分
所有相关方
在成员国内收集的各种包装废弃物数量
E部分
所有相关方
在欧盟内处置、回收及再利用的包装废弃物数量
F部分
所有相关方
在欧盟内处置、回收及再利用的包装废弃物数量
关键规则:
复合材料应按其主要成分(重量百分比最高的材料)进行分类,但须同时报告每种组成材料的重量。
数据应基于产品的技术文件或等效的完整描述(与欧盟合规性评估要求相衔接)。
若产品已拥有数字产品护照(例如符合(EU)2024/1781),可直接用于提供注册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