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两项指令鼓励使用能源效益产品

  欧盟最近公布两项关于耗能产品及能源相关产品的指令。首先,欧盟《官方公报》于2010年6月18日刊登第2010/30/EU号指令,即能源标签指令的修订版本。这项指令涉及能源相关产品的标签及标准资料规定。能源标签指令于1992年生效,统一各成员国内家用电器能源及水消耗标签资料的相关法律,旨在为消费者提供相关资料,以便根据能源及资源效益选购电器。

  除耗能产品及家用电器外,新修订指令把能源标签指令的规管范围大幅扩大至「能源相关」产品及「拟作工商业用途」的产品。所以,新指令要求供应家居与工商业耗能产品及能源相关产品的业者,在产品加贴标签,说明使用产品时消耗能源及其它相关资源的状况。

  原指令订有A至G的能源效益等级,新指令在A级以上加入A+、A++及A+++等级。

  向欧盟出口电器,例如洗衣机、其他厨房电器以及办公室产品的贸易商须:

  提供足以确保产品标签资料准确的技术文件,并保存5年以备检查;

  提供标签予经销商贴在产品上;

  在所有小册子及与产品相关的宣传品内提供产品资料卡。

  欧洲委员会获授权为能源标签指令涵盖的产品类别订立确切定义。所以,贸易商除应密切留意未来数年欧盟成员国实施上述指令的国家法例外,还须注意欧洲委员会将来采纳和公布的措施。

  另外,规管楼宇能源效益的第2010/31/EU号指令修订版本,亦于2010年6月18日在欧盟《官方公报》刊登。出口楼宇电器(如空调或供暖系统)、建筑材料及楼宇家具到欧盟的业者,须密切注视买家对产品及资料规定的新要求。

  当局修订指令的目的,在于加强对受规管产品的能源效益要求,以及精简指令的若干条款。

  指令修订版本较受注目的改变,包括扩大指令规管范围及制订更严格的楼宇能源效益规定。特别是原指令的能源效益规定仅适用于1,000平方米以上楼宇,新指令将把规管范围扩展任何面积楼宇的翻新工程。

  再者,指令修订版本亦订明,所有新商业及住宅楼宇应于2020年前达致「接近零能源」目标。所有公营部门的新楼宇亦最迟于2018年达到这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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