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坪机噪音测试
EN ISO 3744:2010 & ISO 11094:1991
1、 选择测试场地(此处为室外场地)
相对平整、开阔的空间:斜率不超过5/100;测试场地可以选择天然草坪地面或者人造表面:
天然草坪地面:测量表面(至少是测量表面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应当由高质量的草坪覆盖,草坪上应无碎块、瓦砾等碎屑,应无明显的水汽、雾气、雪等。
人造表面:表面应该有吸声系数,表1。(根据ISO354测得)。吸声材料应放置在坚硬、反射面上,在测试环境的中心,尺寸最少为3.6m?3.6m。
表1 吸声系数
测试场地应足够大,选择半球测试表面的半径r,在3r的范围内,应没有可以产生声反射的障碍体(r = 4m——切割宽度不超过1.2m;r = 10m——切割宽度大于1.2m)。
测试点按照指令2000/14/EC,见下表:
2、测试环境要求
测试范围内的背景噪音应稳定,草坪机的测量声压级与背景噪音的声压级之差应不小于6dB,最好大于10 dB。否则,按照下表对测量值进行修正:
测试环境温度不能低于5℃。风速不得超过8m/s,最好不要超过6m/s风速大于1m/s时应使用防风罩(声级计自带的泡沫球)。
3、 准备样机
3.1 调试样机
如果机器的最大切割高度超过30mm,那么应该把高度调整至可选范围的最低值,但不能低于30mm;
如果机器的最大切割高度低于30mm,那么应该把告诉调整至可选范围的最高值。高度的调试应在机器不运作的条件下,在足够结实、平整的表面进行。
3.2 样机的预处理
噪音测试前,机器应至少试车2小时。试车期间,应对割草机的刀片进行调整,确保彼此不会碰到。
在开始第一次噪音测试前,待测机器应运行大约10分钟,用于稳定。对于圆柱体(卷轴式)割草机,若切割宽度大于0.6m,应不运行切割工具,或将其从离合器上分离,以避免对刀片造成损伤。
测试应当在机器稳定后立刻进行。
3.3 发动机
机器用油应当符合生产商的要求。测试开始时,油箱内的油应不超过油箱容量的一半。
3.4(有线供电的)电动机的操作
此种电动机,如果设计要求是交流供电、或者是直流和交流供电,应该根据使用国家(或村落)的通用频率,选择交流供电(额定电压±2%、频率50Hz或60Hz)。 如果设计要求只能用直流供电,应直流供电(额定电压±2%,特例:整流机额定电压±1%,最高频率允许误差±1%)。
机器工作电压可以是范围值时,应采用最高电压值,允许误差±1%。
供给电压测量点:不可拆卸电线——在插头出测量;
可拆卸电线——在设备入口处,但绝不在延长电缆的入口处测量。
3.5 电池供电的电动机
噪音测量时,应按厂商的要求使用满电的电池。
对于铅酸蓄电池,当电池电压低于开始测量时电池组电压的0.9倍时,测试中止;其他电池,当电池电压低于开始测量时电池组电压的0.8倍时,测试中止。电池组电压应在电池组的终端进行测量。
3.6 静止机器的操作
对于带有可分离式(独立的)的接地驱动齿轮的割草机(不能自推动的、自推动的、骑马式的),测量时应保持机器静止,应拆除接地驱动齿轮,且现场无操作人员,采用发动机最大工作速度、且割草机的最大工作效率。
机器的长端应在X轴上。
3.7 动态机器的操作
对于割草操作时接地驱动齿轮不可拆卸的(自推动式、骑马式)割草机,测量时应保持机器运转,并且有操作人员操作或者机器朝着一个方向运动——以发动机最大工作速度且割草的最大工作效率。
如果驱动齿轮的速度与割草机切割速度相对独立,那么应选择最低位移速度。 如果驱动齿轮的速度取决于割草机工作效率,那么应选择机器最大切割效率时机器的位移速度。
位移时,机器主要部位的几何投影应与话筒所在坐标系的X轴保持一致,方向从+X到—X。
4、 测试仪器
测试前后均需校正声级计,测试时选择模式。
5、 测试注意事项
a. 每个测量点的测试持续时间:对于静止的设备,测量时间区间(观察时间)至少为15s。
对于移动的设备,测量时间等于机器匀速运动2m(x轴的+1m和-1m之间)所用的时间。
b. 在指定的测量点,声级计的显示值波动范围在5dB以内,则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声强水平值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
c. 对于有噪音限值的机器,同一台机器重复测试至少3次,且声强级波动范围应不超过1dB,较高值为样机的测量值。
d. 测试时,测试员不能距离样机和测量点(即传声器位置)太近,应使用外接线连接声级计和传声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