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最近发布(EU) 2019/169 ~ (EU) 2019/178指令,正式修订RoHS 2.0指令附录III中的豁免条款,更新9项【第7(c)-II、7(c)-IV、8(b)、15、18(b)、21、29、32、37条】并新增1项(第42条)豁免条款。
此次修订将一些豁免材料用途进行细分并根据细分类别增加新的豁免期限,更新内容涉及铅和镉在特定材料中的应用,包括在特定介电陶瓷、焊料、荧光粉触媒、印刷油墨等应用中的铅以及在特定电触点、印刷油墨中的镉。上述更新的9项条款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增的第42条豁免条款于2019年7月22日起实施。
RoHS 2.0于2011年7月21日正式发布,是适用于欧盟成员国的强制性认证。2015年6月,RoHS 2.0受限物质新增4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正式更新为10项【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邻苯二甲酸二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欧盟修订RoHS法规附件有关铅的豁免条例
2018年5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七条指令,以修订RoHS法规附件III中不同物质中的铅含量的豁免条例。这些指令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关于RoHS附件III的修正案内容见下:
豁免适用产品类别豁免到期时间
6(a)铅作为一种合金元素,
在用于加工的钢和镀锌钢中
铅含量不超过0.35%(wt)。第8类和第9类中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2024年7月21日
6(a)-I铅作为一种合金元素,
在用于加工的钢中铅含量
不超过0.35%(wt),
在用于批量热浸镀锌钢中铅含量不超过0.2%(wt)。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2021年7月21日
6(b)铅作为一种合金元素,
在铝合金中铅含量不超过0.4%(wt)。第8类和第9类,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2024年7月21日
6(b)-I铅作为一种合金元素,
在铝合金中铅含量不超过0.4%(wt),
若其来源于回收的含铅铝废料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2021年7月21日
6(b)-II铅作为一种合金元素,
在用于加工的铝中铅含量不超过0.4%(Wt)。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2021年5月18日
6(c)在铜合金中铅含量不超过4%。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2021年7月21日
第8类和第9类,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2024年7月21日
7(a)高熔融温度型焊料中的铅
(例如:铅基合金中铅含量≥85%)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本附件第24点所列申请除外)2021年7月21日
第8类和第9类,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2024年7月21日
7(c)-I电子电气器件的玻璃或陶瓷
(电容中介电陶瓷除外)中的铅,
或玻璃或陶瓷复合材料中的铅
(例如:压电陶瓷器件)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本附件第34点所列申请除外)2021年7月21日
第8类和第9类,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2024年7月21日
24通孔盘状及平面阵列陶瓷
多层电容器焊料所含的铅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2021年7月21日
第8类和第9类,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2024年7月21日
34金属陶瓷微调电位器中的铅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2021年7月21日
第8类和第9类,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2024年7月21日
欧盟修订RoHS法规附件III有关铅的豁免条例
2018年5月18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2018/736~(EU)2018/742共七条指令,修订欧盟RoHS法规附件III中不同物质中的铅含量的豁免条例。该法规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RoHS法规附件III的对应条例由以下内容代替:
豁免
适用范围及日期
6(a)
铅作为一种合金元素,在用于加工的钢和镀锌钢中铅含量不超过0.35(wt)。
到期日:
— 第8类和第9类中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截止至2023年7月21日;
—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截止至2024年7月21日
6(a)-I
铅作为一种合金元素,在用于加工的钢中铅含量不超过0.35%(wt),在用于批量热浸镀锌钢中铅含量不超过0.2%(wt)。
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6(b)
铅作为一种合金元素,在铝合金中铅含量不超过0.4%(wt)。
到期日:
— 第8类和第9类,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截止至2023年7月21日;
—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截止至2024年7月21日。
6(b)-I
铅作为一种合金元素,在铝合金中铅含量不超过0.4%(wt),若其来源于回收的含铅铝废料。
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6(b)-II
铅作为一种合金元素,在用于加工的铝中铅含量不超过0.4%(Wt)。
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截止至2021年5月18日。
6(c)
在铜合金中铅含量不超过4%。
到期日:
— 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 第8类和第9类,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截止至2023年7月21日;
—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截止至2024年7月21日。
7(a)
高熔融温度型焊料中的铅(例如:铅基合金中铅含量≥85%)
适用于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本附件第24点所列申请除外),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第8类和第9类,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截止至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截止至2024年7月21日。
7(c)-I
电子电气器件的玻璃或陶瓷(电容中介电陶瓷除外)中的铅,或玻璃或陶瓷复合材料中的铅(例如:压电陶瓷器件)
适用于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本附件第34点所列申请除外),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第8类和第9类,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截止至2023年7月21日;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截止至2024年7月21日。
24
通孔盘状及平面阵列陶瓷多层电容器焊料所含的铅。
到期日:
— 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 第8类和第9类,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截止至2023年7月21日;
—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截止至2024年7月21日
34
金属陶瓷微调电位器中的铅
到期日:
— 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 第8类和第9类,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截止至2023年7月21日;
—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截止至2024年7月21日
成员国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公布符合本指令所必需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本指令自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即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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