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相关产品出口欧洲市场需要满足的ERP指令要求简介

欧盟Erp指令(二):关于家用制冷电器的能效要求

  欧盟委员会于10月4日发布了G/TBT/N/EU/603、G/TBT/N/EU/604号通报,拟调整10L-1500L的家用电冰箱、酒储藏柜等电动制冷电器的生态设计和能源标签要求。通报法规草案计划自2021年4月1日起生效,标签打印和产品信息表上传至数据库的执行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其中,能效限值和等级划分调整如下:
  
  (1)对制冷电器的能效限定值(EEI)进行调整,并规定分两个阶段共三年实施,具体实施要求和推进计划如下:
  
  表1 制冷设备的最大能效指数(EEI)(2021年4月1日起)
2
  
  表2 制冷设备的最大能效指数(EEI)(2024年4月1日起)
3
  
  (2)调整能效等级的划分,从当前A+++到G级,调整为A到G级。
  
  表3 当前等级划分要求
4
  
  表4 调整后等级划分要求
5
  
  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12月中国冰箱出口数量为4958万台,同比增长11.9%;2017年1-12月中国冰箱出口金额为65.29亿美元,同比增长15.8%。对比近六年冰箱出口量额以及均价的增长情况,可以发现冰箱出口量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海外经济复苏对冰箱出口有一定的提振作用。从出口市场来看,欧洲是中国冰箱出口最大的市场,出口量占了中国冰箱出口总量的近四成,出口额也占了超过32%的份额。据数据统计:2016年冰箱出口欧洲1219万台,同比增长13%,出口额为11.9亿美元,同比增长3.4%,出口均价为98美元/台,低于行业出口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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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ERP指令下环保设计工作计划2015-2017研究公布在即

  欧洲委员会就2015至2017年的环保设计工作计划(Ecodesign Working Plan)进行一项为期1年的研究,预料最终报告快将出台。欧委会于2014年1月6日展开这项研究,目的是为制订2015至2017年的环保设计工作计划提供资料及支援。这项研究为产品组别进行分类,并拟订优先处理产品组别清单,这些产品将受未来的环保设计及能源标签法例监管。

  关于这项研究首三项任务的最终报告,已于2014年5月至9月期间公布。关于第四项任务的草拟报告,亦于同年10月15日出台。上述报告列出一份包含16个优先处理产品组别的例示清单,将来须为这些产品制订环保设计及能源标签措施。清单上的产品组别有干发器、干手机、水煲、流动电话、烤面包炉、电子消费品的无线充电器、非住宅楼宇内的楼宇自动控制系统、高压清洗机、升降机及光伏变频器等。任务四草拟报告就每组产品进行更多方面的调查,包括对环境的影响、政策范围、是否适合采用环保设计及能源标签,以及工业竞争力。以流动电话为例,任务四草拟报告认为,这类产品未必需要采用能效标签,但建议制订一些环保设计措施,例如规定报废电池须易于拆除回收、个人资料须易于提取及删除、电话须易于修理,特别是使用者可以更换电池而毋须额外费用等。至于干手机,任务四草拟报告认为可以就能源效益和噪音水平订立最低要求。

  详情参见: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article/Business-Alert-EU/Completed-Study-on-the-Ecodesign-Working-Plan-2015-2017-Publication-Imminent/baeu/en/1/1X2ZT68A/1X0A24N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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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ErP电动机实施条例修订条例

  2009年7月,欧盟发布电动机产品的ErP实施条例(EC)No640/2009,该条例已于2011年6月16日正式执行第一阶段的能效要求。为了避免对电动机市场造成不利影响,经过对欧盟市场的调研和生产商的反馈情况,2014年1月4日,欧盟发布ErP电动机实施条例的修订条例(EU) No 4/2014。该条例对产品范围进行了重新划分,规定除了附录Ⅰ中2(3)-2(6)和2(12)的信息要求外,条例其他部分对以下产品不适用:

  (1)完全浸于液体中运转的特殊电动机;

  (2)完全嵌入某类产品(如齿轮、泵、风扇或压缩机),以致不能单独测试其能效的电动机;

  (3)仅在以下条件中运转的电动机:

  高度超过海拔4000米;
  环境温度超过60℃;
  最高工作温度超过400℃;
  环境温度低于0℃(对于液冷式发动机)或低于-30℃(对于其他发动机);
  产品输入的冷却水温度低于0℃或者超过32℃;
  用于欧盟94/9/EC指令中规定的易爆气体环境。

  (4)制动电动机
  此外,附录I中还对信息要求进行了修订,规定当铭牌尺寸不足以标明要求的所有信息时,应当标明额定电压和负载条件下的标称效率值(η)。
  本法规已于2014年1月24日起正式生效,并将于2014年7月24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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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家用灶台、烤炉及抽油烟机ErP实施条例

  2014年1月31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OJ)上发布家用灶台、烤炉及抽油烟机ErP实施条例(EU) No 66/2014,条例将于2014年2月20日正式生效,第一阶段要求于2015年2月20日开始正式执行。

  条例规定了家用灶台、烤炉(电或煤气)、抽油烟机的能源效率指数限值,且对抽油烟机的流体动力效率限值进行了规定。对于家用抽油烟机,还规定了其关机和待机模式下的功耗限值。

  此外,条例还对上述产品的信息要求做出了规定。具体的能源效率指数的计算方法和限值要求详见

  http://eur-lex.europa.eu/JOHtml.do?uri=OJ:L:2014:029:SOM:E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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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家用灶台、烤炉及抽油烟机ErP实施条例

  2014年1月31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OJ)上发布家用灶台、烤炉及抽油烟机ErP实施条例(EU) No 66/2014,条例将于2014年2月20日正式生效,第一阶段要求于2015年2月20日开始正式执行。

  条例规定了家用灶台、烤炉(电或煤气)、抽油烟机的能源效率指数限值,且对抽油烟机的流体动力效率限值进行了规定。对于家用抽油烟机,还规定了其关机和待机模式下的功耗限值。

  此外,条例还对上述产品的信息要求做出了规定。具体的能源效率指数的计算方法和限值要求详见

  http://eur-lex.europa.eu/JOHtml.do?uri=OJ:L:2014:029:SOM:E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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