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决定对甲醇,D4和D5进行限制

  欧盟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The Committee for Socio-economic Analysis ,SEAC)于2016年3月8号至10号召开全体会议,做出了如下决定:

  甲醇限制
  SEAC采纳了来自波兰的提议,限制挡风玻璃清洗液和变性乙醇中的甲醇的浓度
  限制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及十甲基环五硅氧烷(D5)
  SEAC支持英国提出的该提案,并通过了征求意见稿,以限制D4及D5投放市场。该限制提案的目的是限制D4和D5在个人护理产品中的使用。这些产品往往会用于水中或者用水冲洗,比如沐浴露、剃须泡沫和洗发水等等。在欧洲,这些产品的使用是致使D4和D5 进入水环境的主要原因。
  D4和D5既属于高吨位物质,又直接用于生产个人护理产品、化妆品、清洁用品及及其他广泛用途。D4 是具有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及毒性的物质(persistent, bioaccumulative and toxic,PBT)。D5是具有高度持久性和高度生物富集性的物质(very persistent, very bioaccumulative, vPvB)。因此,这些物质可能在环境中富集,从长远来看,可能导致无法预测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往往是不可逆的。
  征求意见稿从3月开始有为期60天的公示期,SEAC计划于2016年6月通过最终版本的意见。

  申请授权
  SEAC通过了四项关于三氧化铬用于功能电镀、装饰性功能电镀、刻蚀以及锡钢钝化的征求意见稿。
  2015年11月的提交窗口期间,SEAC 收到了27项关于铬(Ⅵ)化合物,砷酸, 1,2-二氯乙烷(EDC)、双(2-甲氧基乙基)醚(二甘醇二甲醚)等的使用授权申请。此次全体会议中,SEAC也就其中的关键问题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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