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CE认证EMC新指令2014/30/EU将替代旧指令2004/108/EC

  去年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修订后的EMC指令(指令号2014/30/EU),已于2014年4月18日生效。旧有的EMC指令2004/108/EC将于2016年4月20日废除。

  要证明产品符合欧盟相关法规(包括EMC指令),通常做法是按照协调标淮(Harmonized Standards)进行测试;如果产品符合协调标淮的要求,则可以假定产品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协调标淮是由公认的欧洲标淮组织(包括CEN,CENELEC及ETSI)所制定的欧洲标淮。协调标淮清单不定期在欧盟官方公报(OJEU)上进行发布。

  然而直到现在,最新的欧盟官方公报只对EMC指令(2004/108/EC)的协调标淮清单进行了更新。但是,欧盟还未发布针对最新EMC指令(2014/30/EU)的协调标淮清单。如果制造商根据2004/108/EC的协调标淮来申明符合新EMC指令(2014/30/EU),并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法律要求。其产品可能于海关上被拒绝进口。任何基于2004/108/EC所列的协调标淮进行新EMC指令(2014/30/EU)认证是一种误导。2014/30/EU不应该在欧盟官方公告协调标淮之前用于合规声明(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详情参见:
  http://www.ipen-lab.com/newsview.asp?id=158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