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的附页XVII新修定

  近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的附页XVII发生更新,并且已于2015年12月27日正式生效执行。

  该修订法规针对8种多环芳烃(PAHs)在消费品中的限值做了强制规定。法规要求:凡是与人类口腔或皮肤长时间直接接触或短时间频繁接触的产品塑胶部分含有下述任一种PAH的含量限值为1mg/kg(按部件重量的0.0001%计)。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不再允许投放欧盟市场。

  Benzo[a]pyrene苯并[a]芘
  Benzo[e]pyrene苯并[e]芘
  Benzo[a]anthracene苯并[a]蒽
  Chrysen苣
  Benzo[b]fluoranthene苯并[b]荧蒽
  Benzo[j]fluoranthene苯并[j]荧蒽
  Benzo[k]fluoranthene苯并[k]荧蒽
  Dibenzo[a,h]anthracene二苯并[a,h]蒽

  以下为受影响的部分产品:
  电线电缆以及插头插座连接器类产品(仅外部)
  各种家用设备:如电动工具,工具,水管装置,一般消费品,医疗器械,电源,电池等
  终端用户使用时可触碰到的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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