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修订RoHS2指令附件Ⅲ中汞的豁免条款

  2021年6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拟修订RoHS2指令附件III中汞的豁免条款的7个法规草案,并从即日起至2021年7月12日进行为期四周的公众咨询。
  
  提议完全更新的豁免项
  
  附件III中的2(b)(4)、4(a)以及4(f)三项豁免根据提议的法规草案,拟更新成如下内容:
  
  项数
  
  豁免提议
  
  拟修订后适用范围及期限
  
  2(b)(4)-I
  
  其他—股照明和特殊用途的灯(如感应灯: 15 mg)
  
  授权指令通过后3年到期
  
  2(b)(4)-II
  
  主要以紫外光谱发光的灯:15 mg
  
  授权指令通过后5年到期
  
  2(b)(4)-III
  
  应急灯:15 mg
  
  授权指令通过后5年到期
  
  4(a)
  
  低压无磷涂层放电灯中的汞,当设备要求灯的光谱输出的主要范围为紫外光谱时:每盏灯可使用高达15毫克的汞
  
  授权指令通过后5年到期
  
  4(f)-I
  
  本附件中未提及的,其他特殊用途放电灯中的汞
  
  授权指令通过后5年到期
  
  4(f)-II
  
  需要输出≥2000流明ANSI标准的投影仪中使用的高压汞蒸气灯中的汞
  
  授权指令通过后5年到期
  
  4(f)-III
  
  园艺照明用高压钠蒸汽灯中的汞
  
  授权指令通过后5年到期
  
  4(f)-IV
  
  在紫外光谱中释放光的高压钠蒸汽灯中的汞
  
  授权指令通过后5年到期
  
  提议更新适用范围和期限的豁免项
  
  附件III中的2(b)(3)和4(c)两项豁免被提议更新适用范围并延长豁免期限:
  
  项数
  
  豁免提议
  
  拟修订后适用范围及期限
  
  2(b)
  
  其他荧光灯中的汞含量不超过(每盏):
  
  2(b)(3)
  
  非线性三基色荧光灯,管径>17毫米(例如T9): 10 mg
  
  授权指令通过后3年到期
  
  4(c)
  
  其他普通照明用的高压钠(蒸气)灯中的汞含量不超过(每盏):
  
  4(c)-I
  
  功率≤155W: 20 mg
  
  授权指令通过后5年到期
  
  4(C)-II
  
  155W< 功率≤405W: 25 mg
  
  授权指令通过后5年到期
  
  4(c)-II
  
  功率>405W: 25 mg
  
  授权指令通过后5年到期
  
  2(b)
  
  其他荧光灯中的汞含量不超过(每盏):
  
  2(b)(3)
  
  非线性三基色荧光灯,管径>17毫米(例如T9): 10 mg
  
  授权指令通过后3年到期
  
  提议延长豁免期限的豁免项
  
  附件III中的3和4(e)两项豁免被提议延长豁免期限:
  
  项数
  
  豁免提议
  
  拟修订后适用范围及期限
  
  3
  
  特殊用途冷阴极荧光灯及外部电极荧光灯T(CCFL和EEFL)中的汞含量不超过(每盏):
  
  3(a)
  
  短型(长度≤500室米)︰在授权指令通过之日前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中不超过3.5 mg
  
  授权指令通过后5年到期
  
  3(b)
  
  中型(长度>500毫米且≤1500毫米)︰在授权指令通过之日前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中不超过5 mg
  
  授权指令通过后5年到期
  
  3(c)
  
  长型(长度>1500毫米)︰在授权指令通过之日前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中不超过13 mg
  
  授权指令通过后5年到期
  
  4(e)
  
  金属卤化物灯(MH)中的汞
  
  授权指令通过后5年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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