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9日,欧盟发布条例(EU) 2021/1191,更新批准活性物质二氯吡啶酸(Clopyralid)。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欧盟条例(EU) No 540/2011附件进行修订,Part A删除二氯吡啶酸条目,Part B增加相应条目,编号为147。具体批准信息如下:
通用名称
鉴定编号
纯度
批准日期
批准期满
分则
二氯吡啶酸
CAS号:1702-17-6
CIPAC号:455
≥950g/kg
2021.10.1
2036.9.30
为实施法规(EC) No 1107/2009条款29(6)的统一原则,应考虑到二氯吡啶酸的更新报告结论,特别是附件I和II。
成员国应特别注意:
—商业生产的原药的技术规格;
—保护操作人员,确保操作人员的使用条件包括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
—轮作作物中可能存在的二氯吡啶酸残留;
—二氯吡啶酸残留有可能通过来自处理地区的动物堆肥或粪便转移,应避免损害敏感作物;
—脆弱条件下的地下水保护。
使用条件应酌情包括风险缓解措施。
申请人应向委员会、成员国和管理局提交关于水处理过程对饮用水中残留物性质影响的确认信息。
申请人应在通过评估水处理工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中残留物性质影响的指导文件后两年内提交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