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7日,欧盟发布条例(EU) 2022/437,更新批准活性物质二氧化碳(Carbon dioxide)。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欧盟条例(EU) No 540/2011附件Part A删除二氧化碳条目225,Part B增加相应条目,序号为150。具体批准信息如下:
通用名称
鉴定编号
纯度
批准日期
批准期满
分则
二氧化碳
CAS号124-38-9
CIPAC号844
999 g/kg
以下杂质具有毒理学意义,在原药中不得超过以下水平:
磷酸盐最大值0.3 ppm v/v
苯最大值0.02 ppm v/v
一氧化碳最大值10 ppm v/v
甲醇最大值10 ppm v/v
氰化氢最大值0.5 ppm v/vv
2022.5.1
2037.4.30
在整体评估中,成员国应特别注意:
—在人重新进入处理过的和/或周围区域(如房间、建筑物和筒仓)之前,进行充分的通风(如采用“气体清除证明”)。
—居民对缓冲区的需求(根据不同成员国的风速进行订)。
使用条件应包括适当的风险缓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