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2日,欧盟起草了一份委员会修订草案,计划对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中的成分清单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包括:
(1)添加2种限用成分:丁羟甲苯(CAS:128-37-0)、酸性黄3(CAS:8004-92-0)。
物质信息
限制要求
化学名称
常用名称
CAS 编号
欧盟编号
产品类型、身体部位
最高允许使用浓度
2,6-二叔丁基对甲基苯酚
丁羟甲苯
128-37-0
204-881-4
a) 漱口水
b) 牙膏
c) 其他免洗型和冲洗型产品
a) 0.001 %
b) 0.1 %
c) 0.8 %
喹啉黄
酸性黄3
8004-92-0
305-897-5
非氧化型染发产品
0.5 %
(2)添加2种UV防晒剂:纳米形态和非纳米形态HAA299(CAS:919803-06-8)。
*注意:纳米形态和非纳米形态HAA299混合使用时,总浓度不可超过10%。
物质信息
限制要求
化学名称/INN
常用名称
CAS 编号
欧盟编号
产品类型、身体部位
最高允许使用浓度
Bis-(Diethylaminohyd-roxybenzoyl Benzoyl) Piperazine (nano)
纳米形态HAA299
919803-06-8
485-100-6
10 %*
Bis-(Diethylaminohyd-roxybenzoyl Benzoyl) Piperazine
非纳米形态HAA299
919803-06-8
485-100-6
10 %*
(3)修订1种UV防晒剂的使用要求:胡莫柳酯(CAS:118-56-9),最高允许使用浓度调整为7.34%,且仅允许在面部产品中使用(含推进剂的喷雾产品除外)。
物质信息
限制要求
化学名称
常用名称
CAS 编号
欧盟编号
产品类型、身体部位
最高允许使用浓度
3,3,5-三甲基环己醇水杨酸酯
胡莫柳酯
118-56-9
204-260-8
仅允许在面部产品中使用(含推进剂的喷雾产品除外)
7.34 %
该法规草案是根据欧盟委员会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的最新意见制定的,并会在2022年6月11日之前公开征求意见。出口欧盟的化妆品企业需提早自查,并持续关注法规更新动态,以确保未来产品的合规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