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对两项SVHC候选清单意向物质展开公众评议,评议期将于2023年4月3日结束,在此期间各利益相关方均可向ECHA提交评议意见。通过评议的物质将被加入SVHC正式清单,成为第29批SVHC物质。
两项物质信息如下:
物质名
CAS号
提议国
提议原因
常见用途
bis(4-chlorophenyl) sulphone
4,4′-二氨基二苯砜
80-07-9
奥地利
强持久性强生物累积性(第57(e)条)
主要用于合成工程塑料,染料和聚合物,如:聚砜,聚醚砜,聚醚醚酮等。
Diphenyl(2,4,6-trimethylbenzoyl)phosphine oxide
二苯基(2,4,6-三甲基苯甲酰基)氧化膦
75980-60-8
瑞典
生殖毒性(第57(c)条)
作为高效的光引发剂,可用于紫外固化涂料、印刷油墨、紫外固化粘合剂、光导纤维涂料等。
根据法规要求,输欧产品如含有超过0.1%的SVHC,需向供应链下游传递SVHC的相关信息,若SVHC的出口量同时还超过1t/a,还需完成SVHC通报。此外,自2021年起,物品中SVHC含量超过0.1%,还需要进行SCIP通报,SCIP通报信息定期在官网公布。建议企业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应对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