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布化妆品中水杨酸使用要求的最终意见

  2023年6月9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SCCS/1646/23号文件,即化妆品中水杨酸使用要求的最终意见,具体内容见下表。该意见已通过SCCS审查,将于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发布后生效。

  物质名称

  使用产品范围

  最大使用浓度

  水杨酸(作为防腐剂)

  除喷雾产品(包括口腔喷雾)以外的化妆品

  0.50%

  水杨酸(用作防腐剂以外用途)

  淋洗类发用产品

  3%

  其他化妆品(不包括身体乳液、眼影、睫毛膏、口红、非喷雾型除臭剂)

  2%

  身体乳液、眼影、睫毛膏、口红、非喷雾型除臭剂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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