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第16次修订食品接触塑料法规(EU)10/2011

  2023年7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修订法规(EU)2023/1442,对欧盟食品接触塑料法规(EU)No 10/2011进行第16次修订,修订内容主要包括:撤销“未经处理的木粉和木纤维”和“水杨酸”两项许可物质,加严对邻苯类塑化剂的要求,修改已许可物质的使用要求并新增许可物质等。该修订案将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正式生效。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表A 9项现有授权物质的更新内容比对表

  2

  表B 新增5项授权新物质

  3

  过渡期:

  1. 新法规(EU) 2023/1442将于官方公报公布后第二十天生效。

  2. 符合新法规生效前适用的(EU)10/2011法规的塑料材料和制品,在2025年2月1日前首次投放市场的,可以继续在市场上销售直到库存用完。

  3. 用于制造塑料材料和制品的中间材料和产品,符合本法规生效前适用的(EU)10/2011法规,并在2024年5月1日后首次投放市场,但不符合本法规,该中间物质或产品的符合性声明应表明其不符合本规定,且只能用于制造将于2025年2月1日之前投放市场的塑料材料和物品。

  4. 使用水杨酸(FCM121)或者使用未经处理的木粉和纤维制造的塑料材料和物品,在满足以下条件下,可在2025年2月1日后继续首次投放市场:

  ● 在2024年8月1日之前,已根据(EC)1935/2004法规第9条向主管当局提交了该物质的许可申请;

  ● 使用该物质制造的塑料材料和物品,仅限于申请中所表述的预期使用条件;

  ● 根据((EC)1935/2004法规第9(1)(b)条向管理局提供的信息中包括一项声明,说明该申请是根据本段提出的申请;

  ● 管理局认为申请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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