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电池法正式生效后,对出口企业有何影响?又该如何应对?

  2023年8月17日,随着欧盟《新电池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长达近3年的立法流程于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1)电池法立法背景与目的

  (2)电池法适用范围包括

  (3)电池法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4)相关企业应对要求与措施

  欧盟《新电池法》(Regulation (EU) 2023/1542)于2023年7月28日刊登于官方公报后20日生效实施,即从2023年8月17日开始,法规正式生效。

  该法规包括正文96条,附件15个,部分条款最早将于2024年2月18日开始实施。其中包含了十几项具体可操作的新的二级立法,后续也将分别制定和发布。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最终敲定的电池法范围、责任主体、应对要求以及企业应对措施都有哪些吧!

  法规背景目的

  2006年,欧盟推出了针对电池的指导性文件《电池指令》(Directive 2006/66/EC),改善了电池的环保性能,并为经济运营商制定了一些共同规则和义务,特别是重金属含量管控和基于生产者延伸责任的电池标签以及所有废电池管理规则和目标。

  随着欧盟绿色新政(Green deal)的发布实施,电池作为可持续发展、绿色出行、清洁能源和气候中和的关键推动因素之一,有必要对原有电池管理法规进行更新。

  欧盟《新电池法》旨在防止和减少电池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并确保所有电池的安全和可持续性,同时考虑到电池制造的碳足迹、原材料的道德采购和供应安全等,促进再利用、重新利用和回收。

  该法规将对在欧盟市场流通的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从电池原材料的获取,到电池产品使用,再到废弃电池的回收利用,确保电池是安全、可持续且有竞争力的,并促进循环经济。

  电池法范围

  本法规应适用于欧盟内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所有类别的电池,无论电池是在欧盟生产还是进口,无论电池是否被整合到电器、轻型运输工具或其他车辆中或以其他方式添加到产品中,或者电池是否单独投放市场或在欧盟内部投入使用。

  主要包括以下5类:电动汽车电池(EV电池)、轻型运输工具电池(LMT电池)、启动/照明和点火电池(SLI电池)、工业电池、便携式电池。

  电池法的责任主体

  法规适用于电池生命周期的所有欧盟经济运营商,要求欧盟市场内所有类型电池的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等共同努力。

  当然,相应的责任也会进一步延申到电池生产每一个环节的供应商。因此,电池零配件、甚至是原料商也需要参与其中。

  同时,法规也适用于欧盟境内直接或间接参与电池的维修、维护或再利用的独立运营商,如废物管理运营商、维修商、维修设备制造商等。

  电池法应对要求

  (1)有害物质限制要求

  电池制造过程中可能引入对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风险的物质,法规规定了电池中不得含有以下限制物质,除非其相应限制条件得到满足:

  -欧盟REACH法规(Regulation (EC) No 1907/2006)附件XVII中所列物质的使用限制;

  -欧盟车辆报废指令(Directive 2000/53/EC)第4(2)条(a)点及附件II中关于铅、汞、镉及六价铬的使用限制;

  (2)碳足迹要求

  法规规定了电池应提供碳足迹声明(carbon footprint declaration),并贴上明显、清晰易读和不可磨灭的标签标明电池的碳足迹和所对应的碳足迹性能等级(carbon footprint performance class)。电池碳足迹计算应符合法规附件II及欧盟最新版PEF方法。

  法规附件II对电池碳足迹核算要点做出了明确规定,功能单位为电池系统在电池使用寿命期内提供的总能量中的1kwh,系统边界包括原材料获取及预处理、主要产品生产、运输、寿命终止及回收四个阶段。

  (3)回收要求

  法规规定活性材料中含有钴、铅、锂和镍的电池应随附文件说明其回收成分占比,并规定了相应的回收成分占比要求。

  此外,法规还规定了生产商的废旧电池最低收集目标,对回收商的电池回收效率最低水平和可再生材料回收最低水平也做了相应规定。

  (4)标签标记要求

  法规规定电池应贴有标签和二维码,以便为最终用户提供有关电池和废电池的透明、可靠和清晰的信息。

  这些信息将使最终用户在购买和丢弃电池时做出明智的决定,并使废物运营商能够适当处理废电池。

  电池护照应包含与电池型号相关的信息以及单个电池的特定信息,包括因使用该电池而产生的信息,法规附件XIII做了详细规定。

  (5)其他要求

  除了上述的几项关键要求外,法规还提出了可拆卸性和可更换性、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安全性等可持续和安全要求;投放市场需完成合格评定,提供欧盟符合性声明,加贴CE标志等合规性要求;对供应链进行尽职调查,并通过第三方验证;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EPR)等。

  企业应对措施

  根据法规,输欧电池只有在满足有害物质限制、碳足迹、性能和耐久性、安全方面的可持续性和安全要求,以及规定的标签标记和信息要求,完成合格评定时才能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

  中国出口到欧盟的电池和电动车等含电池产品的货物呈快速增长的趋势。此外,欧盟协助日本开展电池碳足迹核算、并与美国TTC协商碳足迹相关内容。相较其他要求,中国企业在电池碳足迹上面临着更大的风险与挑战。

  因此,电池企业应立即开始实质性的准备工作,深入学习新电池法规内容,全面了解各项合规要求。提升电池碳管理意识,尤其要对照欧盟电池PEF的要求,开展企业供应链的调查与管理,彻底分析并诊断现存的问题,并及时开展相关整改工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