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修订食品中污染物条例

  2023年12月29日,瑞士联邦内政部发布AS2023847号公告,修订食品中污染物条例,自2024年2月1日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1)制订部分食品中高氯酸盐、玉米赤霉烯酮等污染物的限量;按照原高氯酸盐的限量标准生产的食品在2025年1月31日之前可以进口,并可出售给消费者直至销售完毕;

  (2)制订食品中全氟烷基物质(PFAS)最高限量标准。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不符合全氟烷基物质(PFAS)最高含量的食品仍可进口和生产,并可销售给消费者直至销售完毕。具体部分限量标准如下表所示。

   污染物

  食品

  限量标准(mg/kg)

  高氯酸盐

  叶类蔬菜和新鲜香草

  0.5

  蔬菜

  0.05

  婴幼儿谷物食品、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特殊医学用途食品

  0.01

  婴幼儿辅助食品

  0.02

  羽衣甘蓝、葫芦科蔬菜

  0.1

  花草茶和水果茶、其他茶

  0.75

  玉米赤霉烯酮

  汞

  谷物和谷物面粉

  0.075

  头足类

  0.3

  运动员食品

  0.1

  红斑鲷、鲣鱼、马林鱼等

  1

  无机砷

  煮熟大米

  0.25

  全氟烷基物质 (PFAS)

  蛋

  0.001

  贝类、甲壳类动物

  0.003

  鱼

  0.002

  野生鲑鱼和野生鳟鱼

  0.007

  牛、猪和家禽肉

  0.0003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edlex.admin.ch/eli/oc/2023/847/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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