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瑞士联邦内政部发布AS2023847号公告,修订食品中污染物条例,自2024年2月1日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1)制订部分食品中高氯酸盐、玉米赤霉烯酮等污染物的限量;按照原高氯酸盐的限量标准生产的食品在2025年1月31日之前可以进口,并可出售给消费者直至销售完毕;
(2)制订食品中全氟烷基物质(PFAS)最高限量标准。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不符合全氟烷基物质(PFAS)最高含量的食品仍可进口和生产,并可销售给消费者直至销售完毕。具体部分限量标准如下表所示。
污染物
食品
限量标准(mg/kg)
高氯酸盐
叶类蔬菜和新鲜香草
0.5
蔬菜
0.05
婴幼儿谷物食品、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特殊医学用途食品
0.01
婴幼儿辅助食品
0.02
羽衣甘蓝、葫芦科蔬菜
0.1
花草茶和水果茶、其他茶
0.75
玉米赤霉烯酮
汞
谷物和谷物面粉
0.075
头足类
0.3
运动员食品
0.1
红斑鲷、鲣鱼、马林鱼等
1
无机砷
煮熟大米
0.25
全氟烷基物质 (PFAS)
蛋
0.001
贝类、甲壳类动物
0.003
鱼
0.002
野生鲑鱼和野生鳟鱼
0.007
牛、猪和家禽肉
0.0003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edlex.admin.ch/eli/oc/2023/847/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