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执法论坛于2024年3月下旬宣布,将于2025年1月开展为期半年的审查项目,旨在核查供应商是否已将有危害的混合物产品的相关信息传递给成员国毒物中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毒物中心通报(poisoncenternotification,PCN)。
接下来,执法人员将在数月内明确检查范围,包括核实是否已提交通报、混合物标签及安全数据表(safetydatasheet,SDS)内容。
同时,2025年还将启动一项针对线上销售产品的统一执法项目(REF-13),将检查线上销售的产品是否含欧盟REACH和POPs法规限制使用的物质,并确认混合物是否正确分类、标签和包装,并符合《分类、标签和包装(CLP)》法规的要求。
什么产品需要做PCN
答:有理化或健康危害的混合物。
另外,不需要进行通报的混合物产品可以通过自愿通报以保护机密商业信息。
谁有责任做PCN
答:欧盟境内进口商和下游用户(混合物配置商)。
非欧盟企业为保护商业保密,可以委托欧盟境内法律实体进行自愿通报;否则,欧盟进口商会要求境外生产商提供完整的组分信息用于PCN,不利于非欧盟企业的商业机密保护。
PCN通报需要哪些内容
1.基本信息:
提交人信息、提交方式、投放成员国市场语言等
2.混合物信息:
UFI、混合物组分信息(混合物浓度宽度有限制)、分类、标签要素、毒理信息等
3.产品信息:
商业名称、理化信息、包装信息、产品用途分类等
在2025执法检查来临前,瑞欧建议输欧企业按照新法规要求(EU2020/878)更新SDS,有危害的混合物产品及时进行PCN通报,避免在官方执法行动中受到处罚,进而顺利完成输欧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