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产品CE认证简介,工程机械,建材机械,化工机械,机电设备,农业机械等相关机械CE认证

机械设备加施CE认证标志工作步骤

  按新方法指令规定,合格评定有16种模式,但可分为两种情况:其一,。由制造商或其确定的在欧盟的授权代理自己进行;其二,由第三方参与合格评定。产品加施CE认证标志时,对于这两种情况,工作步骤不完全相同。。

  1. 自己进行CE认证合格评定的产品
  由自己对产品进行合格评定时,产品加施CE认证标志的工作步骤是:。
  步骤1——达到指令的基本要求;
  步骤2——准备技术文件;
  步骤3——编写EC合格声明;
  步骤4——加施CE认证标志。
  (1) 步骤1——达到指令的基本要求。
  产品达到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是加施CE认证标志工作的核心。该步骤一般包括以下工作:
  a. 弄清楚产品应遵循的有关指令及这些指令的基本要求;
  b. 分析、核对该产品应满足的有关基本要求的条款;.
  c. 对产品进行危险分析,找出产品在使用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潜在危险,以进一步判定产品应满足的基本要求条款和确定采取措施的方法;
  d. 采取措施(包括设计和制造两个方面),消除产品的潜在危险,使产品满足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
  e. 采取消除危险的措施可各种各样,但最好的方法是采用标准。为此,应分析、选定与产品相关的标准,并使产品达到这些标准的要求。
  完成步骤1的工作要点,详见本章第二节。
  (2) 步骤2——准备技术文件。
  开始准备技术文件后,你就进入了合格评定程序。通过技术文件的编制,就可评定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编写技术文件应符合相关指令的要求。该项工作是在完成步骤1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这些技术文件应能证明产品符合相关指令的要求。技术文件要按相关指令的要求编写,并按规定保存,以备欧盟的市场监督机构随时查验。。
  技术文件一般包括产品的设计、制造和产品使用等方面内容,分以下几类:
  a. 基本的技术文件(基本要求核对表、产品使用说明书、有关图样等);
  b. 每个危险的专门技术文件;
  c. 成批生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技术文件。
  (3) 步骤3——编写EC合格声明
  EC合格声明是制造商或其确定的在欧盟的授权代理用来声明产品符合相关指令所规定要求的文件。该文件由声明人正式签署。
  (4) 步骤4——加施CE认证标志。
  制造商或其确定的在欧盟的授权代理在编写并签署EC合格声明后,即可在产品上加施CE认证标志。加施有CE认证标志的产品,不仅证明产品符合所有相关指令的规定,而且表明制造商承担加施CE标志的所有义务。
  除在产品上加施CE认证标志外,还应在产品上加施与产品、制造商有关的信息及其他必要信息。

  2. 有第三方参与CE认证合格评定的产品。
  有第三方参与合格评定时,产品加施CE认证标志的工作步骤是:
  步骤1——达到指令的基本要求;
  步骤2——准备技术文件;
  步骤3——第三方参与,完成合格评定程序;
  步骤4——编写EC合格声明;
  步骤5——加施CE认证标志。
  该类产品加施CE标志的工作,实际上是要在制造商自己进行合格评定的基础上,在合格评定程序中加入第三方认证的内容。
  (1) 步骤1——达到指令的基本要求
  产品达到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是加施CE认证标志工作的核心。该步骤一般包括以下工作:
  a. 弄清楚产品应遵循的有关指令及灾些指令的基本要求;
  b. 分析、核对该产品应满足的有关基本要求的条款;.
  c. 对产品进行危险分析,找出产品在使用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潜在危险,以进一步判定产品应满足的基本要求条款和确定采取措施的方法;
  d. 采取措施(包括设计和制造两个方面),消除产品的潜在危险,使产品符合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同时,也应符合指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如以EN ISO 9000系列标准为基础的质量管理要求);
  e. 采取消除危险的措施可各种各样,但最好的方法是采用标准。为此,应分析、选定与产品相关的标准,并使产品达到这些标准的要求。
  (2) 步骤2——准备技术文件。
  开始准备技术文件后,你就进入了合格评定程序。通过技术文件的编制,就可评定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该项工作是在步骤1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这些技术文件应能证明产品符合相关指令的要求。技术文件要按相关指令的要求编写,其中有关部分,要供受理你申请的公告机构检验。文件应按规定保存,以备欧盟的市场监督机构随时查验。这里应特别说明,尽管产品经公告机构认证,并出具了证明,但制造商仍对产品的合格负责。
  技术文件一般包括产品的设计、制造和产品使用等方面内容,分以下几类:
  a. 基本的技术文件(基本要求核对表、产品使用说明书、有关图样等);
  b. 每个危险的专门技术文件;.
  c. 制造(必要时,包括设计)质量管理措施;
  d. 准备向公告机构申请CE认证的有关技术文件。
  (3) 步骤3——公告机构参与,完成合格评定程序
  对于需第三方参与合格评定的产品,进行合格评定时,还需请一个机构参与评定,以确认和证明产品或(和)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指令所规定的要求。
  第三方不是任意的检测、认证机构,它必须是由欧盟成员国认可,并经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告上发布的公告机构。有资格承担某一产品认证的公告机构可能会有若干个,你应当选择一个合适的公告机构。
  按指令规定,一种产品的合格评定程序可能会有几种,你应当选择、确定一种适合你的合格评定程序。。
  确定了产品的合格评定程序和选定公告机构后,应向公告提出申请,就基本完成了合格评定程序,这意味着你的产品被认证合格,你可以发表EC合格声明。。
  (4) 步骤4——编写EC合格声明
  EC合格声明是制造商或其确定的在欧盟的授权代理用来声明产品符合相关指令所规定要求的文件。
  该文件由声明人正式签署。EC合格声明签署后,合格评定工作全部完成。。
  (5) 步骤5——加施CE认证标志
  制造商或其确定的在欧盟的授权代理在编写并签署EC合格声明后,即可在产品上加施CE标志。加施有CE标志的产品,不仅证明产品符合所有相关指令的规定,而且表明制造商承担加施CE标志的所有义务。
  若公告机构参与了制造商生产阶段的合格评定,加施CE认证标志时,应在CE认证标志的后面注明公告机构的识别编号。。
  除在产品上加施CE认证标志外,还应在产品上加施与产品、制造商有关的信息及其他必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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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普通机械产品与危险机械产品的认证方式

  分析普通机械产品与危险机械产品的认证方式

  由于普通机械产品和危险机械产品欧盟CE认证费用、认证流程及其复杂程度的迥异,必须将其区分。除了17类危险机械外,其它都属于普通机械,以下是机械指令(MD)附录IV规定的17类危险机械产品:

  1. 加工木材及类似材料或加工肉类之单片或多片圆锯机。
  1.1 操作时带有固定式刀具的锯木机,有一个以手押送料方式进给之固定床台或采用可拆卸式动力进给装置。
  1.2 操作时带有固定式刀具的锯木机,采用有手操作之往复运动锯木工作台或托架。
  1.3 操作时带有固定式刀具的锯木机,采用内藏式工作进给装置及采用人工方式上下料。
  1.4 操作时带有 移动式刀具的锯木机,采用机械式进给装置及采用人工方式上下料。
  2. 手押送式刨木机。
  3. 人工上下料之木工用单面刨。
  4. 加工木材及类似材料或烦及类似材料,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床台及移式承架,以人工上下料之带锯机。
  5. 由1至4点及第7点所提及加工木材及类以材料之机械所组合成之复合机械。
  6. 手进给式多刀具夹持头之木工作榫机。
  7. 加工木材及类似材料之立轴刨花机。
  8. 木工用手提式链锯。
  9. 采用人工上下料金属冷作加工用冲压床,包括折床,其移动之工作的行程超过6mm ,速度每秒超过 30mm 。
  10. 人工上下料式之塑料射出或压缩成型机。
  11. 人工上下料式之橡胶射出或压缩成型机。
  12.下列地下工程用机器设备 :
  - 轨道上之机械:动力车头及制动车。
  - 液压式鐩道顶支撑设备。
  - 地下工程用机械所采用之内燃机。
  13. 安装有压缩机械,及采用人工收集装载家庭垃圾之卡车。
  14. 附件一之3.4.7节中所提万向接头之防护装与可分离式传动轴。
  15. 维护车辆用顶高机。
  16. 包括可能从三公尺以上垂直高度掉落之危险之人员举升装置。
  17. 制造烟火的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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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规定低电压机械的CE认证要求

  欧盟规定低电压机械的CE认证要求

  对电器产品而言,大多数的欧盟CE认证标准依循相同的基本安全原理。测试是为了要确保在正常执行和错误状况下的安全操作,这些可能包含操作者、旁观者和服务人员的影响,要视环境及规格的限制而定,如此一来,所有可预测及合理操作模式,操作时的环境状况都列入考量,值得注意的是,意外的曝露于危险的情况要涵盖在内,而自杀式或漫不经心的行为则不在范围内。

  欧盟CE认证对低电压电器产品安全的关键因素是 :

  1. 经适当的隔离系统和绝缘障碍,以保护防止电击的危险
  2. 尽量减少起火的危险,采用低可燃组件及防火材料,以保护防止火灾的危险
  3. 适当的监管,以保护防止机械危险
  4. 藉监管和围封,以保护防止设备外泄出放射性和相同危险 ( 如 X 光,微波 )
  5. 藉围封、化学或气体密封,以保护防止化学危险
  6. 藉屏障和保护性组件,以保护防止接触能量危险 ( 高电流 )

  产品在设计时,常利用一些组件的组合来产生新的功能,这些组件被连结起来放在一个围封,以形成最终产品,为确保这些完成的产品在正常操作下的安全,组件及材料的额定值和任何现有的文件安全认可,都必须列入欧盟CE认证考量。先前测试或认可的证明,必须整理在测试报告中,作为技术文件的内容或参考。

  所有的文件必需在此新的围封环境中受测,如果可能的话,增高周围的温度,举例而言,测试应涵盖温度量测及漏电流量测试,必须额外考量的是,组件使用的材料以及对电的隔离或防火保护,可能也需要做环境测试 ( 如,振动或防水 (IP) 测试 ) 。欧盟CE认证特定测试项目的细节,可在适用的产品标准中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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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机械CE认证类型

  欧盟机械CE认证类型

  一般工业机械产品须符合以下三项指令:
  机械指令:2006/42/EC
  低电压指令:2006/96/EC
  电磁兼容性指令:2004/108/EC
  注:有些特定产品另须考虑简单压力容器指令及压力设备指令

  机械的CE认证过程主要是两部分:
  · 机械的安全性评估
  ·涉及电能装置部分的安全性测试
  关于电能要求部分,产品必须满足低压指令和电磁兼容指令(EMC)的要求。对于EMC指令的要求是严格的,他要求产品非但不允许排放电磁干扰而且他们的产品还要抗电磁干扰。任何电子产品必须通过CE认证来证明此产品在欧盟中具备普遍认可性。

  机械指令认证流程
  自 1995年1月1日起,欧盟规定输入欧洲市场的机械产品都必须通过CE认证,才能在欧盟市场上销售。并且规定需由制造商承担机械安全的责任,一些高危险性的机械,更要先经过欧盟认可的验证机构( Notified Body )检验合格,才能销售。因此首先应核对所要申请认证的产品判定是不是属于危险机械,像木工机械、冲剪机械就要特别注意。但是如果证明此产品并非是危险机械的话,就可以按照一般的认证形式申请。

  一、所列危险机械如下:
  1.0 加工木材及类似材料或加工肉类类似材料之单片或多片圆锯机。
  1.1 操作时带有固定式刀具的锯木机,有一个以手抽送料方式进给之固定床台或采用可拆卸式动力进给装置。
  1.2 操作时带有固定式刀具的锯木机,采用有手操作之往复运动锯木工作台或托架。
  1.3 操作时带有固定式刀具的锯木机,采用内藏式工作进给装置及人工方式上下料。
  1.4 操作时带有移动式刀具的锯木机,采用机械式进给装置及人工方式上下料。
  2.0 手押送式刨木机
  3.0 人工上、下料之木工用单面刨
  4.0 加工木材及类似材料或肉类及类似材料,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床台及移式承架,以人工上下料之带锯机。
  5.0 由 1 至 4 点及第 7 点所提及加工木材及类似材料之机械所组合成之复合机械。
  6.0 手进给式多刀具夹持头之木工作□机。
  7.0 加工木材及类似材料之立轴刨花机。
  8.0 木工用手提式链锯。
  9.0 采用人工上下料金属冷作加工用冲压床,包括折床,其移动之工作的行程超过 6mm ,速度每秒超过 30mm 。
  10. 人工上下料式之塑料射出或压缩成型机。
  11. 人工上下料式之橡胶射出或压缩成型机。
  12. 下列地下工程用机器设备
  ─轨道上之机械:动力车头及制动车
  ─液压式隧道顶支撑设备
  ─地下工程用机械所采用之内燃机
  13. 安装有压缩机械,及采用人工收集装载家庭垃圾之卡车。
  14.万向接头之防护装与可分离式传动轴。
  15. 维护车辆用顶高机
  16. 包括可能从三公尺以上垂直高度掉落之危险之人员举升装置。
  17. 制造烟火的机械。

  二、非危险机械:
  如果不是所规定的机械也非其它规范的保安零组件,或者不是危险机械,则可请制造厂提出 CE 合格声明书( EC 合格声明书),而这份合格声明书,制造商是可以经过一系列 CE 规范流程而自我宣告的。
  这点可能很多公司并不了解,制造商有此点优点可自行宣告符合 CE 。可省去验证费用,但是制造商是否会因自我宣告,而降低安全呢!因此本文将说明如何简易判断。
  1.0 从外观目视来判断是否符合CE:
  1)信息的完整性:
  2)危险区是否加防护罩或光罩,或其它安全装置:
  3)面板是否符号化,或英文:
  4)电控箱是否合乎 CE认证 规范: EN60204-1 : 1992
  5)指示灯颜色:
  6)一般在电源开关都有 0.1 。
  7)说明书是否跟随着机器。
  2.0 从使用说明书,来判断是否符合 CE
  1)机械概要:
  2)安全说明书:
  3)操作说明书:
  4)维护说明:
  3.0 从证书或 EC 合格声明书来获得信息
  一台机械最终一定有 EC 合格声明书,也就是一般所称之自我宣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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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修改关于机械指令标准的决议

  之前与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的沟通显示欧洲委员会将延长EN 954-1的使用,从而它能够在未来的3年内与EN ISO 13849-1一道继续符合欧洲机械指令2006/42/EC,从而推动到新标准的转换。欧洲委员会目前重新考虑了这一问题,关于符合EN 954-1标准的应用是否延长到2009年12月29日以后的最终决定,在机械工作组于2009年12月7日到8日的会议后做出。

  EN 954-1,作为“机械安全”领域安全相关控制系统设计的主要标准,一直以来都是符合欧洲机械指令98/37/EC而被大家所遵守。新的标准EN ISO 13849-1 或者EN/IEC 62061——将使用更加先进安全控制系统技术——预计在2009年12月29日取代EN 954-1,这样就使新的控制系统标准成为新的欧洲机械指令2006/42/EC下唯一被接受的标准。自从EN ISO 13849-1在2006年颁布之后,这一改变已被广泛接受。

  尽管许多机械制造商和控制系统供应商都在遵守新标准方面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资金,但是也有许多制造商发现应对新标准的改变是十分困难的。因此,一些制造商要求对符合EN 954-1标准机械的停止使用最后期限加以延长。这就意味着机械制造商既可以使用EN ISO 13849-1标准,也可以使用以前的EN 954-1标准直到新的最终期限。

  无论如何,EN 945-1标准的停止使用是不可避免的,只使用EN 954-1标准会带来问题。因为EN 954-1并非特别适合在机械控制应用和安全产品中,使用当今更加先进的技术。另外,许多机械专用的C类EN标准已经要求使用EN ISO 13849-1 或者EN 62061,而不是EN 954-1。

  罗克韦尔自动化市场开发部经理Dan Hornbeck解释说道:“我们认为机械制造商应该尽快遵从EN ISO 13849-1。由于两个重要原因,罗克韦尔自动化长久以来一直支持新的功能安全标准:第一,新的标准帮助用户提高了当今复杂机械的安全。第二,结合新技术和设计经验,对新的EN ISO 13849-1标准的支持能够帮助各家公司在总体机械效率、生产力和灵活性方面看到提升。”

  尽管截至日期被延长了,但使用EN954-1标准将越来越会被视为“第二类”。功能安全标准所提供的机会能够提升安全、效率和可持续性——并能够降低开发和操作成本——这就意味着那些早接受新技术的机械制造商能够在竞争中拔得头筹。

  罗克韦尔自动化已经做好准备帮助客户在技术、产品和必须的功能安全数据方面满足新的标准。功能安全数据可以以多种形式获得,包括可以在SISTEMA 计算工具中使用的数据库,SISTEMA 计算工具来自BGIA(德国社会事故保险安监总局职业安全和健康研究所),以及PDF文件提供的数据用于手动计算。功能安全数据,包括SISTEMA计算工具软件和数据库,能够在罗克韦尔自动化安全解决方案门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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