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SCCS发布水杨酸甲酯在化妆品中使用的安全浓度意见

  2021年11月4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水杨酸甲酯的意见SCCS/1633/21,公布不同类型化妆品中水杨酸甲酯的最高安全使用浓度。
  
  水杨酸甲酯,英文名称Methyl Salicylate,CAS号119-36-8,目前暂未被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收录监管。2019年9月,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建议将水杨酸甲酯纳为“2类生殖毒性物质”和“1B类皮肤致敏剂”。RAC的建议意味着水杨酸甲酯将在之后极有可能会被欧盟CLP法规收录,作为CMR物质进行监管。欧盟化妆品法规规定CMR物质禁止用于化妆品,除非同时满足特定豁免条件。对于水杨酸甲酯在化妆品中使用的安全问题,欧盟委员会要求SCCS进行一次安全评估,确定其在不同类型产品的安全使用浓度。
  
  SCCS基于提供的数据和RAC意见,认为以下类型的化妆品使用对应浓度的水杨酸甲酯是安全的。
  
  此外,SCCS在本次意见的结论中还指出:
  
  - 水杨酸甲酯应该被认为是一种弱皮肤致敏剂和眼睛刺激物。
  
  - 水杨酸甲酯能用于化妆品以外的消费品中,例如家居清洁用品、空气清新产品、杀菌消毒剂等,这些物品都可能增加全身暴露量(Systemic Exposure Dose),从而可能导致水杨酸甲酯暴露量超过安全水平。
  
  - 水杨酸甲酯在体内会代谢变成水杨酸,具有生殖毒性。因此,含有多种水杨酸类物质的化妆品的综合暴露量可能增加全身暴露量,从而可能导致暴露量超过安全水平。
  
  - 化妆品中使用的冬青油最多可含99%的水杨酸甲酯,因此在计算一种化妆品中水杨酸甲酯的含量时,任何冬青油成分都需要考虑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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